1.媒體來源:
東森
2.記者署名:
黃子倩、戴若涵
3.完整新聞標題:
淫保全19歲嫩妻涉3罪!幫少女送餐「謊報老公失蹤」…還討論怎滅證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黃子倩、戴若涵/高雄報導
日前高雄少女遭拐到新竹囚禁的案子引發外界關注!雖然羅姓主嫌的19歲葉姓嫩妻、王姓
、盧姓友人到案時,對於案情都避重就輕,但檢警透過還原手機訊息發現,這3人都知道
屋內4樓設有密室,並且掩護羅男的犯行,其中羅妻除了提供羅男、少女飲食之外,還假
意前往警局報稱丈夫失蹤。3人10日晚間遭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調查,羅男與羅妻、盧男、王男等3名疑似共犯,前次到案時,對於案情都避重就輕
、推諉卸責,由於檢方當時除了供述外,沒有其他的積極事證可以認定3名共犯參與犯罪
,只好先諭知3人限制住居。
事後檢方針對各項疑點清查,經還原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後,案情有了重大突破!檢方發
現其實羅妻、帶著少女手機趴趴走的盧男、幫羅男管理租屋處的王男都知道住宅4樓設有
密室夾層,3人還一同掩護羅男拘禁少女的罪刑。
其中羅妻、王男,除了提供少女及羅男飲食之外,還依照羅男的指示,應對、矇騙警方,
羅妻還刻意前往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謊報老公為「失蹤人口」,要掩飾羅男的行蹤,又
與其他共犯討論如何滅證;盧男則是為了3千元,依照羅男的指示,先刪掉高雄少女手機
內的對話紀錄,再丟掉少女手機。
檢方認為羅妻、王男、盧男等3人均涉犯略誘、妨害自由等罪,另外,羅妻還涉犯使公務
員登載不實文書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之虞,10日晚間向法院聲請
羈押禁見,獲法院裁准。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m.ettoday.net/news/20200911/1806645.htm
6.備註:
之前還在那演戲 這女的也是怪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