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科技偵查法// 重罪犯 警調可植木馬蒐證

作者: noenergy (energy)   2020-09-10 21:55:57
說實在的,在講電話的時代,也有監聽的法案。
現此時要訂定科技偵查並非全然不可討論。
然而這畢竟是讓政府擴張權力的法案,理應充份預告、溝通,
然而公告討論的時間卻只有7天。
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d1fb429e-a4a9-40f9-8a26-a592f7e73e9f
公告周知預告制定「科技偵查法」草案
發布於 2020-09-08截止於 2020-09-14
「公告未達60天之理由說明:
鑑於偵查機關使用科技設備進行調查迭生法律爭議及實施困難
,為確保偵查機關實施科技偵查之合法性,兼顧人民基本權利
之保障,爰定較短公告期間。」
與此相較: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草案,
發布於 2020-09-08截止於 2020-11-0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預告「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
驗辦法」第9條附件修正草案
發布於 2020-09-08截止於 2020-11-09
經濟部公告:預告「度量衡業務委託辦法」修正草案
發布於 2020-09-08截止於 2020-09-23
勞動部公告:預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修正草案
發布於 2020-09-10截止於 2020-09-24分享至
以上,公告事項繁多不及備載,多數公告討論期都至少14日。
近日另一個只給7 日討論期的公告為: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美國及加拿大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
定」修正草案
發布於 2020-09-07截止於 2020-09-14
政府權衡公告討論期長短之基準,是不是太那個什麼了點!?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