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桃園檢舉達人貢獻40萬件 議員:是警察

作者: a77774444 (我愛ˋ台灣)   2020-09-05 22:36:05
認真回
檢舉達人開得比警察多?
那是當然的
民眾看到警察多少不會不長眼
但檢舉達人不顯眼就沒這問題。
在來就是警察在程序面較檢舉達人嚴謹
譬如必須著制服還要開警示燈
同時必須在無法攔停的情形下才得逕舉
還不能以躲藏的方式埋伏
這些多少都會降低警察能開單的機率
為何?因為從立法面,開單執法
應該是手段的最後必要性且要符合比例原則
沒錯,前面還有交通教育和交通工程
事實上車輛的管控,道路設計及駕照考取
並且教育民眾遵守規定
如果以上都失靈才必須出面開單
這也是為什麼法院會對警察限制那麼多原因
很多人將交通亂象歸罪警察
是不是還忘記,其實道路權責機關是交通部
另一個迷思
警察開單少很廢?
開單是一種減少肇事的方法,而非目的
將檢舉達人檢舉件數與警察開單相比
便是一種目標錯置,為開而開
這是就立法面的本意而言
又不是打怪,還比件數
難道警察抓刑案抓的多就是強?
真正該做的應該是犯罪的預防
不要讓其發生才對。
就好像有些人抨擊警政署的績效評比
太過注重結果不重過程是一樣道理。
如果真的以開罰單做評比
那就會變成
警察在外巡邏增加見警率導致民眾不敢違規
遵守交通,導致警察開單數變少
那是不是以後警察應該著便服開便車
躲在暗處去埋伏取締違規呢?
這樣不就本末倒置了
開單執法跟減少肇事一點關係都沒有
或者,你有更好的辦法
在不剝奪人民財產權的情形下
讓他不要違規
還有一點,其實有些警察知道
民眾檢舉是比較不受限制的
而且警察下班也是人民
所以也會用民眾檢舉的方式去檢舉
誰跟你說要分那麼細的不是嗎?
這就是民眾檢舉問題所在囉
作者: palapalanhu (宅宅史萊姆Lv.1)   2020-09-05 22:39:00
中肯
作者: uvegotmail (郵差來按鈴囉)   2020-09-05 22:56:00
工三小,現在就是罰單開太少啦
作者: ayasedd (ayase)   2020-09-05 23:03:00
先禁止重機上路 違規馬上少一半
作者: sendow   2020-09-05 23:05:00
我家旁邊警察局,路邊違停還是一堆
作者: voicepig (豬豬仔)   2020-09-05 23:09:00
推個
作者: jim543000 (玄黃無極)   2020-09-05 23:28:00
所以桃園怎麼還是一堆違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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