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巨鷗科技經勞工局勞檢確認違反勞基法

作者: Peronaaaaa (Perona)   2020-09-05 21:43:01
首先謝謝各位鄉民,讓小妹第一次爆卦就爆。事隔一個多月,終於有點有意思的東西更新。這次會廢話少說,勿鞭小妹。前篇連結請服用:
https://reurl.cc/R1j2mG
前篇懶人包:巨鷗科技面試說好有加班費,和事實不符。又與主管、人資和策略長談判沒共識,索性自請離職;卻被迫簽保密且不可評論的不對等條款,罰則高達五百萬,沒簽。我上網分享經歷,收到巨鷗科技委託鼎宇事務所的律師函,要求撤文否則提告。
簡單回答鄉民大大們的問題:
一、薪資
試用期三個月簽約 33K,口頭承諾試用後 35K,但我只待了 11 天就溜之大吉酸了。離職後有領到正確薪資和加班費。很多人說這是「會吵的孩子有糖吃。」我不認為,因為加班費不是糖;該給就要給,為何需要我去吵?
二、自願離職
談判沒共識,當下一刻不想多待。自願離職是事實,因此簽「自願離職書」合理;但,巨鷗科技把申請書跟聲明書印在一起,內含許多不合理條款,我死不簽、他們死要我簽。最後,槓掉了那些條款才簽。
三、部門
有前員工猜測所屬部門,特別澄清:當時屬「創意品牌中心(CBC)」,文中的 CSO 並非老闆娘。我與老闆娘只打過招呼,沒交集;但後續,就和她有點關聯了。
好,發了那篇爆卦之後:
一、有主動聯絡記者,但沒報
我想新聞價值不在加班費,因為違法不給加班費的公司很多。我有強調面試前後規章不一、逼迫簽不對等條款、以大欺小揚言提告這些;還有,巨鷗科技可是政府認證的「幸福企業」,這樣的對比夠幽默。
主動傳給東森新聞、蘋果日報。東森沒理我,蘋果臺北和臺中都有和我電聯,但反正最後沒報啦!容我抱怨,這條還不夠新奇有趣嗎?咩噗!
二、選區議員轉介法律資源給我
有向市府勞工局申請勞檢,所以找議員協助監督市府調查。服務處替我預約律師諮詢,原本想說即將解鎖另類的人生成就(告贏 1/1),但巨鷗截至目前為止是沒告也不打算告吧。
三:我通靈、作夢加幻聽(嘿嘿),老闆娘說不願意罷休,但鼎宇事務所要她冷處理 …… 夢中我幻聽到老闆娘在某次公開場合上,告訴巨鷗科技的新舊員工們:網路上對公司的不實評論已經違反「保密協定」,應該是呼籲各位員工不要學習我的意思啦。
接著,用我本名稱這風波為「某某某事件」,說要我也公開自己名字。這邏輯?我公開「巨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基於公眾利益,但社會大眾知道我的本名,到底要幹嘛啦?
再來,老闆娘說我名聲已在人資圈傳開,很難再找到工作。Errrr …… 可能僅限標案圈啦(有人資圈那有沒有店員圈?至少有甜甜圈吧。)老闆娘更說想來回應我與社會大眾,最後鼎宇還是建議「冷處理」。所以,由我來跟各位報告啦~
四、已收到勞工局公文,確認巨鷗科技違反勞基法
直接上圖不囉唆,感謝勞工局明察秋毫,罰則對巨鷗科技大概算小錢,但沒關係,未來也許可以在勞動部網站上查到:https://announcement.mol.gov.tw/
https://i.imgur.com/6oVxzet.jpg
申訴過程:
先打 1955 勞工諮詢專線,專員說要討回加班費就走「調解」,坐下來開調解委員會;要單純揭發公司違法就走「申訴」,不用舉證喔!由勞檢員調查,只要書面或口頭闡述公司違法事實即可。
7月中線上填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的申訴表,隔幾天收到勞動部轉介臺中市政府的信,要求再寫一次申訴表。我致電專員,透過電話直接入案。
因為我勞保投在巨鷗科技的子公司下,專員說申訴對象和投保公司不同,無法調到我的資料,我說沒關係;又問要不要匿名,嗯不用匿名;再問除了打卡紀錄與薪資表還有哪些可以舉證。最後說 60 天內會有結果,大致上是這樣。
打到這有點感性,小妹感謝各位鄉民大大的推噓文,熱心的你們讓巨鷗科技的臉書關閉了,Google Map 也已經更名。還有,謝謝前員工們站內信我,說以前遭遇到的不公不義。補充其中有一位前工程師說,他很多年前被獵人頭找進巨鷗科技,但獵人頭要抽佣金,巨鷗最後是以談好的薪水再減 8K 聘用他,說等三個月後跟獵人頭合約到期會再補 24k 給他,後來當然選擇性失憶啊!還意外嗎?
好了,這件爛事就到這,講出來給你們笑一笑,謝謝你們。最後,我想跟和我一樣的社畜們說,如果你沒有經濟壓力的話,希望我的經歷可以給你當作參考,一起作為改善勞動環境的一份勇敢力量。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9-09-05 21:43:00
巨雕?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9-09-05 21:43:00
還以為是 巨鵰....
作者: StylishTrade   2019-09-05 21:43:00
沒有違反勞基法才是新聞吧
作者: Yude0109 (Yude)   2020-09-05 21:44:00
巨鷗也是大鳥的意思
作者: dvleo (leo每次落刀都為了紀念妳)   2020-09-05 21:44:00
楊過………
作者: zaza68393 (FrankYeh)   2020-09-05 21:46:00
推,加油,台灣勞工環境真的不太好
作者: colan8 (′◎ω●‵)   2020-09-05 21:46:00
沒用 最後最多重罰5萬 比爐渣多4萬4而已
作者: cake10414 (Peter)   2020-09-05 21:46:00
小妹圖呢
作者: coldqoo (.....)   2020-09-05 21:47:00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20-09-05 21:48:00
推推
作者: noreg0393933 (埔生)   2020-09-05 21:51:00
最好倒一倒
作者: superob (海雷丁)   2020-09-05 21:52:00
巨鵰給推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20-09-05 21:53:00
推推
作者: clotilde   2020-09-05 21:53:00
推 勞基法是最基本的要求 違法公司就是該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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