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一時失慮非預謀 逆孫劫財連殺3至親 逃死定讞
4.完整新聞內文:
一時失慮非預謀 逆孫劫財連殺3至親 逃死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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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郭濬毅行竊失風使用鐵鎚打死叔公、嬸婆與外婆,犯後故佈疑陣、湮滅證據。(資料
照)
2020-09-05 05:30:0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男子郭濬毅行竊時被叔公發現,使用鐵鎚打死叔公後搜刮財物
,又陸續被嬸婆、外婆發現,再用鐵鎚打死2人後劫財,犯後故佈疑陣、湮滅證據。台南
高分院認定郭男一時失慮、非預謀,仍有善良一面與可教化等由,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
院駁回上訴,郭男逃死定讞。
打死叔公、嬸婆、外婆
郭男於2018年5月10日,到台南市南化區竊盜叔公李清祥財物未得手,遭叔公斥責後憤持
鐵鎚打死叔公,戴上工作手套搜刮5000多元,準備離去時又被嬸婆李蘇靜發現,再鎚死嬸
婆。
住隔壁的外婆李胡木哖聞聲查看,郭也一併打死外婆,並將現場布置成遭外力侵入劫財的
假象,竊取外婆住處4000多元逃逸,將鐵鎚、工作手套丟棄山區,也換下血衣、血褲丟棄
。
一審台南地院認為,郭男於案發後故佈現場疑陣、湮滅證據,首次警訊時否認犯行,依強
盜殺人、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判處無期徒刑。
法官:極刑無助弭平傷痛
台南高分院二審指出,無前科的郭男有正常工作及家庭生活,發生本案是一時失慮衝動,
非預謀殺人,本質上仍有善良的一面,非窮凶惡極之人,犯後認罪悔悟。合議庭還認為被
害人已逝,所造成的傷痛無可彌補,對郭男處以極刑無助於弭平傷痛,反而造成更大的傷
痛;合議庭並以心理衡鑑認為郭男再犯風險不高,非無教化可能,依此維持無期徒刑判決
。
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無違誤,駁回檢方與辯方的上訴,將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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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案發現場。(資料照)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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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歹丸法官就是這麼愛扮演聖人跟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