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吳政峰、黃欣柏/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防逃超前部署/法部多次提有罪羈押制 司院否決
4.完整新聞內文:
防逃超前部署/法部多次提有罪羈押制 司院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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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盼押VS.法官交保
2020-09-03 05:30:00
〔記者吳政峰、黃欣柏/台北報導〕下藥性侵兩名少女的羅育祥,審理期間就獲交保,以
致他一出所又誘拐少女,一審判他十年徒刑後,仍未裁定收押。一名檢察官認為,是時候
建立「有罪羈押」制度了。
檢察官︰該建立制度了
法務部當初有鑑於許多重罪被告一審被判有罪後認為官司對其不利,隨即落跑,重創司法
威信,為此多次提出「有罪羈押」制度,認為被告一審遭重判時,賦予法官視案「限制其
行動自由」裁量權,以防逃跑。但司法院開會後認為,一審有罪就押,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違反刑事程序原則,若最後無罪,也讓被害人損害難回復,否決上述提議。
司法院︰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司法院後來修正出「防逃機制」,法官若認為未達羈押必要,除了交保,還可命其穿戴電
子腳鐐、限制活動範圍、交付護照等。但立法以來狀況一堆,比如穿戴電子腳鐐至今無法
實施,不押連續犯下性侵案的羅育祥,其結果就是人一走出看守所,馬上就可四處趴趴走
,再度成為婦女威脅。
故有法界人士指出,這不僅是防逃問題,也讓遏止再犯成效不彰,若想正本清源,應回頭
討論是否建立「有罪羈押」制度。司法院若認為有侵害人權之虞,可嚴格限縮適用範圍,
例如僅限於性侵害、殺人等重罪,把司法制度納入社會安全網,建立社會責任。
兒盟︰安珀警報啟動條件太嚴
此外,兒童福利聯盟與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表示,網路誘拐手法不斷翻新,警政署與臉書
二○一六年合作推出的社群通報機制「安珀警報」,必須有「勒贖」才能啟動,要件太嚴
格,以致該機制實施至今通報數掛零,形同虛設,呼籲相關單位儘速檢討修正,避免類似
情況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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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97232
6.備註:
再不改 歹丸法官跟歹丸司法總有一天會變成罵人的髒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