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政府是真的笨還是在帶頭炒房?
各政府拼命賣地, 不動產是賣了就沒有了, 把公有土地全部賣光是什麼意思?
英國老早就有長期出租土地的製度, 可以出租70年的地上權, 時間到了再收回來, 這
樣公有土地永遠不會減少, 而且也可以抑制房價
應該考查現在的住宅缺點是什麼, 並且由政府主導開發下一個世代的優良住宅, 這樣
才能推進社會的進步, 以社會住宅的角度來說, 住戶只要平分建築費用就好了
這樣就可以用很便宜的價格買到房子, 反正70年後政府又可以收回土地, 繼續重複這
種做法, 自然能夠抑制房價
看不出檯面上所有從政的人到底有什麼理想, 根本沒有做出任何改變, 只是不斷重複
原有的陋習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