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三立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記者許書維、江濬禓、吳伊哲
3.完整新聞標題:
同日同條路遭開3紅單!申訴後再收1張 民控:警報復
4.完整新聞內文:
6分鐘內被開4張罰單,是怎麼一回事?家住彰化的謝先生,6月底到台中市東區建成路卻
被民眾檢舉,居然在7月收到3張罰單,都是同一天時間間隔2分鐘,事由是「未依規定打
方向燈」和「違規跨越雙白線」,他覺得被罰得莫名其妙,8月3日才向台中市警方申訴,
隔日又再收到第4張罰單,讓他氣到不去繳費,訴諸法律。
投訴人謝先生:「我覺得這種紅單開出來只會惹民怨而已。」
就是謝先生手上拿著的4張紅單,引發他的不滿。
投訴人謝先生:「這是54分,這也是54分,違規的地點卻是不一樣。」
因為他在7月先收到3張罰單,一看居然是同一天同一條路,氣得向台中市警察局申訴,隔
天又收到第4張。
投訴人謝先生:「前3張紅單看不到時間它的標示,申訴之後開出的紅單就把時間標示的
很清楚,是用紅單來回覆我,警員要業績吧!他這個警員開出的紅單,感覺到他是不是在
挾怨報復。」
謝先生第1張罰單的規違日期和時間,6月29日10時52分,原因是未依規定打方向燈,2分
鐘後換到建成路與民意街又被開1張,到下個路口建成路與建德街,再來1張,事由是「違
規跨越雙白線」,第4張是10時56分,又是未依規定打方向燈,1公里多的路程短短6分鐘
,先收到3張罰單,申訴後又收到第4張,讓他質疑是員警報復。
民眾:「要是我是被檢舉人,我是覺得不合理,因為這麼短的距離被開一樣的東西。」
民眾:「政府不應該是這樣子搶錢,一次開4張!」
民眾:「受罰就受罰,畢竟交通安全還是重要的。」
實際求證開單的台中市正義派出所。
台中市第三警分局正義派出所副所長李姣嬋:「這邊收到一個交通檢舉,製單出去這個時
間至少是2個禮拜過程,這純屬是時間上的巧合。」
謝先生說上個月初向警方申訴至今都沒得到回覆,他也不會去繳納罰單,而是提行政訴訟
為自己討公道。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pyxVql
6.備註:
看這罰單內容
不就表示在四分鐘內開同一條路1.2公里,就多次變換車道還沒打方向燈
所以才會被開四張罰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