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台灣法官這次會怎麼判誘拐女童犯人?

作者: Kamehame (LumineRalne)   2020-09-01 23:20:41
身為鍵盤法官的本魯 來說說這次犯人可能會構成的罪好了
但先說在前頭 這僅代表我個人的看法 畢竟也沒有詳細的犯案經過 所以大家參考就好
首先 其實我比較訝異的是沒想到台灣記者會知道什麼是略誘
在刑法上把未成年男女誘拐 使其脫離原家庭以及具有監督權的並至於自己的實力支配之下
可分成和誘與略誘 分別是第240條跟241條
最大的差異是和誘是以和平的方式為之(被誘人知道誘拐的目的 並同意之)
不過因為本件是14歲 所以依據第241條第3項的規定 一律論以略誘
簡單來說就是三年以下跟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差別
但是略誘是在保護善良風俗(父母或其他具有監督權人的監督權)
並不會跟自由法益互斥 所以把少女關在夾層裡 可能會構成302條的剝奪其他行動自由罪
另外如果就如新聞所說 少女上車後嫌犯不讓她下車 可以再立一條302
再來是夜間訊問的問題
刑事訴訟法第100-3條 基本上是禁止夜間訊問的
所謂夜間是指日出前日落後(以當天中央氣象局公布的日出日落時間為準 不是看外面天色)
另外大家好像對法官裁定交保有很大的意見
首先必須澄清一件事 交保不等於無罪
在刑法上 羈押 具保(交保) 限制住居 限制出境出海
是一種「確保之後審判時可以順利進行」的保全方式
(簡單來說就是保證開庭時被告會出現)
但因為羈押是一種未審先關的方式 侵害人民的權益較其他方式大
所以只有在有羈押原因(逃亡之虞 串證 滅證 等等) 並有羈押必要 (不押沒辦法)的時候
才會羈押
但是如果沒有以上的情狀 基本上就只會限制住居或用保證金換自由 但如果之後開庭時
沒出現 保證金直接進國庫
所以大家不要聽到交保就開始罵恐龍法官
以上供各位參考
也歡迎大家討論
作者: Yude0109 (Yude)   2020-09-01 23:21:00
查無不法
作者: soria (soria)   2020-09-01 23:22:00
除了妨礙自由 誘拐 好像沒其他的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0-09-01 23:22:00
現在放他們出去不就是方便串證?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20-09-01 23:22:00
要不要羈押是誰決定的啊?
作者: SANJIYA (洋蔥哥)   2020-09-01 23:22:00
警察抓人法官放人、結案。紅燈右轉罰的比擄人重
作者: soria (soria)   2020-09-01 23:23:00
檢察官提 法官審核 但這兩個檢察官根本沒提老實說他們被抓到的時候 就真的沒幹什麼 姓羅的問題比較大
作者: kerodo (kerodo)   2020-09-01 23:30:00
這誘罪太輕了。因更恐佈的事還沒發生就抓道了。意圖勒
作者: ryanchang03 (Ryan)   2020-09-01 23:34:00
原則上刑法不處罰思想犯,你不能處罰還沒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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