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羅嫌之前的犯案經歷
感覺是迷昏未成年少女
然後拍成性愛影片
從一些暗網或地下管道
賣給好此道的買家
網路上很多怪怪的有錢人
網路市場又是全世界
幾十億個人口市場
a片不分國界
一片賣個一千
一萬個人買
就一千萬惹
根本暴利
※ 引述《nonpolar (Nonpolar)》之銘言:
: 今天終於在嫌犯的住所
: 裡面的夾層把少女救出
: 所以這整個集團費這麼大的勁
: 把少女從高雄拐到北部
: 就算整個事件已經被社會矚目
: 還是要把少女藏暱起來
: 怎樣都不放人
: 所以集團目的是要做什麼啊?
: 我自己是覺得要綁來給私密社團當性玩物之類的
: 因為眾買主已經付了豐厚的款項
: 再怎樣都要把貨交出去
: 還是要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