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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邱瓊玉/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未禮讓行人出車禍 交通部修法最高罰3萬6
4.完整新聞內文:
為了降低車禍死傷事故,交通部和警政署合作,即日起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全國路口安全大
執法,車輛未禮讓行人,最高可罰3600元。此外,交通部也同時展開修法,不僅將車輛未
禮讓羞人的罰鍰從現行的3600元提高為6000外,若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7200元
至3萬6千元不等,並吊扣駕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交通部表示,有鑒於近幾年來,汽、機車駕駛人在路上未暫停讓行人先行,經常導致嚴重
交通事故,為降低交通事故,確保交通安全,因此決定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
文。
根據現行規定,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最高可罰1200元至
3600元不等;如今則是修法提高罰鍰為1200元至6千元不等,且「範圍」也擴大,除了行
經行人穿越道外,交叉路口也算在內。
交通部表示,目前各國對於未禮讓行人的罰鍰都相當高,像是法國約開罰4739元,韓國則
是5523元,美國紐澤西州為6174元;日本更高,開罰1萬3689元。
此外,交通部這次修法也新增未禮讓行人導致車禍事故,致人死傷的罰鍰,強調汽機車在
未設行車管制號誌的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或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
道標誌的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慢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7200元以上、3
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
照。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4825706?from=udn_ch2_menu_v2_main_cate
6.備註:
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重罰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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