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佳濱說中央沒禁止 地方禁止 有抵觸中央法規
這個說法毫無法律常識 他的法律助理可能只有中央>地方的膚淺觀念
我舉一個例子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9條規定:
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場所,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五十
公尺以上。
這個五十公尺是最低標準 是保護學校醫院的最小限制
也就是你地方如果自己定規矩 距離不可以低於五十公尺
你地方要更嚴格 規定 一百 兩百 甚至一千 都不會牴觸中央法規
隨便餵狗一下
臺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
https://reurl.cc/R1b43Z 限制級電玩有規定到1000公尺以上
澎湖縣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3條
https://reurl.cc/6lD2zM 有規定到800公尺以上
同樣的道理
你今天如果中央規定容許值10ppb
這是保護民眾健康的容許值 不可以超過
你地方自定規矩 規定容許值0 不得驗出
這是對民眾達到最大的保護 優於中央法規
何來牴觸之有?
可憐吶 膽敢講地方明文禁止於法不合
你鍾大立委打算吃多少美國豬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