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可以先查律師資金來源嗎?

作者: stuj9019 (MLGPRO)   2020-08-30 21:41:38
推 marunouchi: 所以現在被關起來還能繼續付錢就是了?08/30 17:13
→ marunouchi: 如果先收錢是不是算預謀犯案的共犯?08/30 17:13
笑死 預收辯護費叫做共犯 八卦版法學新發現
這篇文就講一下刑法上共犯的定義好了
廣義共犯有共同正犯、教唆犯、幫助犯三種
不過這篇文只講狹義共犯,也就是教唆犯、幫助犯
先不討論殺人罪/傷害罪有沒有處罰預謀犯
也不討論預謀犯跟預備犯的差別
更不討論預備犯有沒有共犯的問題
這三個問題對理組肥宅來說應該有點艱澀
正犯後正犯這種更進階的概念也先不講
這篇只講傳統上的正共犯
先講刑法上如何分辨正犯/共犯
從上世紀末近代刑法學開始發展以來,基本上正共犯區分往往都是以客觀說為主
也就是只有從事構成要件行為的才算正犯,像殺人案中只有親自殺人的那個才算正犯,其
他那些不管是探風、把風甚至是架住受害者給人殺的都只算共犯
此種見解直到上世紀中葉基本上都算德國帝國法院的穩定見解
但有批評認為這種說法過度限縮正犯的範圍,會造成刑罰漏洞,因此主觀說應運而生
此說主要認為正共犯區分應該以行為人主觀上是以正犯還是共犯意思犯案而決定
而德國帝國法院在生母殺嬰案也有採用過此種見解
不過這說缺點也顯而易見,就是舉證困難
而我國實務主要採取上開二說並陳的主客觀擇一理論,也就是只要是以正犯意思犯案或者
是從事構成要件行為就算是正犯
直到上世紀中後,Claus Roxin教授提出了一套驚天地泣鬼神的犯罪支配理論以此奠定了
接下來德國學說以及實務均採認的見解
犯罪支配理論認為判斷正共犯應該要以行為人是否對整體犯罪流程達成支配而定
而其中主要的犯罪支配類型有三種
1:行為支配,對應到的是直接正犯
2:意思支配,對應到的是間接正犯
3:功能支配,對應到的是共同正犯
扣除這三種其他就算共犯
其他還有像排他性支配這種對應到不作為犯的犯罪支配理論,不過這太偏了先不討論
解決正共犯的區分後接著講一下廣義共犯分別的構成要件
1:共同正犯 這個比較簡單,主觀上犯意聯絡客觀上犯行分擔足以
當然這只是最單純的共同正犯,至於相續共同正犯和釋字109號的共謀共同正犯先不討論
2:教唆犯
主觀上有教唆故意以及教唆既遂故意,客觀上有教唆行為,然後要附麗在一個基礎犯罪上
面始得成立
更細的也先不講,因為這裡用不到
3:幫助犯
主觀上要有幫助故意,客觀上有幫助行為,然後也要有一個基礎犯罪供其附麗
更細的這篇廢文後面講
好啦 回顧本文一開始有人說律師先收錢要以預謀犯案的共犯論處
雖然說實務上跟通說都基於刑法28、29、30條都明定「實行」而認為共犯都需要在著手之
後才會出現,著手前不會有共犯的存在
但沒關係,我先超譯一開始的推文把它當成已經著手實行了
然後用一開始提到的犯罪支配理論來判定律師算正犯還是共犯
先收錢這件事按一般社會通念應該是殊難想像對整體犯罪流程達到支配程度啦
所以不會是正犯
好的 律師預先收錢可能成立共犯
但成立哪種共犯呢?教唆犯應該是不可能,那就剩幫助犯要討論
Ok,先假設律師事先知情,也假設他有幫助故意
那就從幫助行為開始講,畢竟
有一種行為叫做中性幫助行為,也就是幫助行為本身在刑法上是不罰的,像是賣菜刀給殺
人犯就是一種中性幫助行為,律師收辯護費也是
而中性幫助行為原則上不處罰,除非當事人明知行為人要從事犯罪
不過這裡假設律師知情,所以不影響
但是 but
除了幫助故意跟幫助行為外,該幫助行為還要跟基礎犯罪實行之間具備因果關係
這點有些爭議,有極少數說認為幫助犯是立法者把它抽象化成抽象危險犯,因此不需檢驗
因果關係,不過批評就是會過度擴張國家刑罰權,因此只有超少數學說採用,多數學說以
及實務均承認幫助犯和基礎犯罪之實行要具備因果關係(107台上1094參照)
至於因果關係的判斷,實務上一樣是採相當因果
而學說上有採不可想像其不存在的條件因果關係
也有看幫助犯提供的助力是否持續到犯罪實行而對犯罪實行有所助力來判斷
回到正題,律師預先收錢能不能成立因果關係?
律師先收錢跟行為人開槍之間欠缺相當因果關係啦
按76年台上字192號意旨判斷一下就好了
用條件因果來看,就算律師事前沒收錢仍然不會影響他去開槍的結果,先收錢一件事是可
以想像它不存在的條件
再來最後一個學說,用這個檢驗也難以認為律師先收錢這個行為有對犯人開槍的行為有所
助力啦,而且他的幫助有沒有持續到開槍的流程也很難說
所以啦,律師先收錢很難成立幫助犯啦 畢竟就算在幫助故意上面做了很大的讓步仍然會
在因果關係那裡卡住
更不用說辯護收錢這行為根本就能依刑法22條業務正當行為可以阻卻違法
所以齁 真的不要說法律系只是背法條 幹
以下開放理組肥宅崩潰._.
作者: marunouchi (marunouchi)   2019-08-30 17:13:00
所以現在被關起來還能繼續付錢就是了?如果先收錢是不是算預謀犯案的共犯?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20-08-30 21:43:00
講重點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20-08-30 21:43:00
太長了,你可以用十個字總結ㄇ
作者: rainstonein (適應改變號:)   2020-08-30 21:43:00
可以先講結論嗎?
作者: hihimen (aa)   2020-08-30 21:43:00
跟館粉講法是浪費時間吧
作者: cwh0105 (闡釋者)   2020-08-30 21:43:00
太長了 難怪法律無法普及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20-08-30 21:44:00
簡單講就很像是 從前從前 盤古開天開始... ~.~繞一大圈再說,好 關於本案件 本CASE是怎樣怎樣 ~.~
作者: CYL009 (MK)   2020-08-30 21:45:00
那可以調查誰連絡律師的嗎?
作者: dodod220 (Yu)   2020-08-30 21:46:00
查個屁 想查律師你跟他玩法律?
作者: M4Tank (M4Tank)   2020-08-30 21:46:00
你能期待膝跳思維的法盲看懂這些嗎
作者: grandwar   2020-08-30 21:46:00
太認真了 這裡是帶風向用只需要20個字和會發錢發雞排就好
作者: muchu1983 (貝努)   2020-08-30 21:48:00
我看懂了 反正就是…無罪
作者: CYL009 (MK)   2020-08-30 21:49:00
懂了 也就是說只能從自首那個下手了不過看起來對方事先就準備好要打法律
作者: flavorBZ (愛BZ)   2020-08-30 21:50:00
沒看過美國警方查誰付錢給索爾
作者: vincefan1347   2020-08-30 2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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