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3歲槍手心已決「要擊斃館長」!助理

作者: danieloo (uyt)   2020-08-30 04:06:23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 引述《CYKONGG (XXX)》之銘言:
: : 23歲槍手心已決「要擊斃館長」!助理曝躲死關鍵...淚崩:運氣好
: : 槍手絕不是只要給館長警告,「是要置館長於死」。小宇還悲痛地說,
: : 館長當下有警覺,舉起手保護頭,才躲過死劫,「師傅這次沒死真的是運氣太好」。
: 之前媒體都隨便編故事 只因為館長手腳受傷就說是開槍警告
: 結果實際上是館長用手保護頭跟身體才免於一死
: 影片中可以看得到槍手衝上來時 館長確實有迅速舉手 所以這種說法不是空穴來風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eg9_pqga6I
: 還有那些說什麼助理沒用身體抵擋是廢物的
: 人家從他們背後靠過來 要怎麼擋啊 自己上去擋擋看啊
: 而且兇手的動作很熟練 看準館長進車沒地方躲
: (另外這也代表兇手一定是調查過館長的行蹤後才動手的 特地等在他最沒防備時動手)
: 然後在所有人背對他時才衝上去開槍 還連開好幾槍
: 如果要警告只要打中一槍就可以停了 這擺明了就是要殺人 不是警告
: 甚至第一槍得手後 還一邊後退一邊開槍 這就不太尋常了
: 一邊後退一邊開槍再撤離 看似是很膽小的作法
: 但在實際槍戰時是很標準的作法 簡單的說就是這是職業的手法
: 很多人酸他這麼近開槍怎麼還打不死館長
: 可是問題在於他是一邊後退一邊開槍還能有二槍擊中館長
: (雖然都說館長身上有三處槍傷 但實際上右手跟右腿是同一槍造成的)
: 一般沒有受過訓練的人 幾乎不可能一邊後退還能打中目標的
: 要一邊移動一邊擊中目標 比想像中的還難
: 舉個簡單例子 沒練過棒球的人 有辦法一拿到球 馬上可以一邊快速後退
: 一邊還把球準確的傳到別人手上嗎? 大家現在就可以出去丟丟看
: 即使只是一條直線往後退 你快速連續開槍這種情況之下 也很難牢牢對準目標開槍
: 尤其是你開槍的節奏可能會被你的步伐打亂 本來可以打中的變打不中
: 即使你能控制雙手不左右偏 這種情況下最常見的就是射太高或太低
: 尤其是他瞄準的是坐在車上的人 可能必須一邊後退一邊改變瞄準的高度
: 你玩CS一邊後退一邊打人都很困難了 更別提現實中這樣作
: 然而一般人是不會受這種訓練的 就算是國軍的手槍訓練也只是定點射擊
: 一般要特種部隊或警察 才會訓練你一邊移動一般射擊目標
: 大家看影片中兇手一邊後退一邊射擊的姿勢
: 持槍姿勢跟瞄準位置一直都固定得很穩 沒有說因為步伐慌亂還是怎樣就突然射歪
: 這擺明了就是經過訓練才出去的
: 都不知道練過多少發子彈了 不是臨時起意拿了一隻槍就出去殺人的人
: 另外事先請好律師這點 很明顯是本來就是算到成功把館長刺殺的狀況
: 一般開槍警告傷人 根本不用請到兩個大律師 這一般來說都是殺傷人命才需要的排場
: 百分之一萬的預謀殺人
: 然而這種真的查不出什麼鳥的太多了
: 自己看看我的簽名檔 馬面兄到現在還是堅持單獨犯案呢 是能拿他怎樣?
: 另外 雖然我不是很想拿連勝文跟館長比
: 但這兩起案件大概是台灣近代最有名的兩起刺殺未遂的槍擊案了
: (主要指名人中槍後生死未卜 引起大量社會關注的程度 刺蔣案那個根本沒射中 所以不

: 以館長這次受到的注目 如果館長以後能成功復歸 他的社會影響力一定能更上一層樓
: 總之還是希望他能順利康復 繼續屌打那些來亂的白癡
: → incandescent: 大腿粉碎性骨折 以後還可以重訊? 08/30 01:
47
: 其實現在怕的還不只這樣
: 現在館長的手沒辦法動彈 手腳兩邊以後可能都有殘廢的危險
: 然而開槍的兇手最多也就殺人未遂
: 在台灣 殺人未遂實際上最重是可以判死刑跟無期徒刑
: 然而實務上都是有期徒刑判個幾年了事 毀了別人一生
: 不用坐幾年牢就可以假釋出來當更生人了
: 現在只要有吸毒還可以殺人無罪
: 只能說偉哉我國司法 這幾年真他媽司改有成啊
: 推 xiangming: 用手護頭能擋子彈的功夫我也想練... 08/30 01:
53
: 其實最關鍵的還是館長的反應
: 當時館長看到對方舉槍馬上護頭
: 被槍擊後馬上反應要衝出去抓兇手
: 說真的在當時那個狀況下館長已經作出了最佳的反應
: 當時酸館長的人真的應該把ID都抓出來 永遠釘在八卦板的恥辱柱上
你有沒有用過槍 這個 無業男子 還用的很熟練 往前小跑 一秒鐘瞄準
兩秒鐘後退 根本規劃很縝密。
更不用說請律師團"兩名律師 規格牛逼 直達果凍等級
作者: SmonSo (FB專頁→肚臍家族)   2020-08-30 04:08:00
你也太小看果凍律師團等級= =
作者: k721102 (口口口口口口)   2020-08-30 04:09:00
看來你社會歷練不夠才會穩這種北七問題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20-08-30 04:11:00
8+9都有混過,只有社會白紙才會覺得摸槍很稀奇
作者: ev331   2020-08-30 04:17:00
如果要致死 可能再來還會補槍是哦 三樓你有幾把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20-08-30 04:19:00
再回來補槍 安排那麼多就是想減刑的條件不就白費了
作者: x001611 (x001611)   2020-08-30 04:23:00
真要殺 直接子彈打光
作者: goldman0204 (goldman)   2020-08-30 04:28:00
三槍就夠你死了 子彈打光?你會不會想太多?旁邊還有人光影片算一算+上路上至少五人以上~你打光怎麼符合他
作者: ev331   2020-08-30 04:29:00
我講的是再犯案 敗託 現在一堆不是說是要給館長死嗎
作者: goldman0204 (goldman)   2020-08-30 04:29:00
想要"投案"+"請律師"減刑的條件??對了! 當場被逮捕 法律上真的無救了...證人+影片證據
作者: liwang21320 (Ricky0509)   2020-08-30 04:34:00
幫殺人犯辯護的律師在想啥啊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20-08-30 04:37:00
覺青最愛看的與惡的距離殺人犯也有人權,拜託別雙標了
作者: liwang21320 (Ricky0509)   2020-08-30 04:46:00
殺人犯有人權到底是誰起的頭啊
作者: BOOS0103 (台灣MAN)   2020-08-30 04:48:00
殺人犯有選擇 萬安或是龍巖的權利而已
作者: toty1101 (低調.拖地)   2020-08-30 04:48:00
我猜中共側翼組織啦!不然怎麼都台派網紅出事
作者: firework2 (花火人間)   2020-08-30 05:54:00
知道要留子彈的那更不止尋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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