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槍擊案我以幕後教唆者的角度模式來做思考:
一、動機方面:
1。首先排除台中黑道警告說,因為:
黑道要警告,不會叫人扮GAY演個2個月再槍擊,吃飽太閒嗎?黑道要恐嚇一週
就安排好了,直接槍擊沒再囉嗦的,而且習慣是掃射店面,誰跟你只開老闆槍?掃
射店面是同時嚇阻顧客上門及警告老闆最好的手段。(台中盧市長剛上任沒多久,
就有黑道開槍掃射搶地盤了,這手法在黑道裡是很常用的)
2。接下來排除生意上擋人財路的說法:
一般生意上擋人財路的確有買兇殺人的狀況,通常是在幹掉老闆後,可以迅速接收
其原本的生意,才有買兇的意義,而館長的產品品項並非寡佔,幹掉館長仍有其他
眾多競爭者,買兇殺館長沒有意義。
3。槍擊是謀殺不是警告
有在看館長直播就知道,館長被恐嚇不只一次了,一堆黑道去他場館亂的也有,沒
有成功的,因此幕後黑手下達的指令只會是槍殺不是警告。
基於以上,館長的存在對幕後黑手來說必然有其不可取代的負面意義。
而且不會是生意上的問題,難道找個槍手幹掉清心福全的老闆,就穩佔手搖杯市場嗎?
二、執行方面:
確保幕後黑手不會經由槍手曝光,有以下方法:
1。滅口
死人不會說話,槍擊後將槍手滅口是最好的選擇。
2。潛逃出境
槍擊重要人物,通常會安排在多人活動時製造槍擊機會,在現場無法確認開槍的人是
誰的狀況下,當天旋即潛逃出境,從而無法追緝兇手形成懸案。
3。自首
談好價錢,由槍手自首,確保槍手出獄後的生活保障,讓警方結案。
第1、2項相對幕後黑手都是曝光風險較低的選擇,但為什麼這次館長槍擊,會選擇風險
最高的第3項呢?
我認為相對於第1、2項,選擇第3項有幾個好處:
A.讓轄區警察有台階下。
B.讓該行政區首長無責,甚至有破案政績出來。
綜合以上對幕後黑手的動機與執行面的思考得出以下四點結論:
一、槍擊的動機是館長所象徵的意義而不是他的生意。
二、幕後黑手不希望形成懸案。
三、幕後黑手不希望製造新北市的治安問題。
四、幕後黑手極可能下達槍殺而非恐嚇的指令。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