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李茂生暗諷館長槍擊案"可能自演"...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20-08-29 19:41:44
※ 引述《nicolaschen2 (ii)》之銘言:
: 李茂生原文:
:
: 喝酒後開槍,但準確射擊四肢(是技術好,還是運氣好?)。被害人受傷後,開啟直播模
: 式(無立即死亡危險)。行為人立即向警方自首(計畫的一部分)。行為人雖吸毒且無工
: 作(卻擁有制式手槍與子彈?),但委託高檔律師,在律師到場前維持緘默(行為人是高
: 手,還是指導者是高手?)。
: 你以為法律人都是白癡喔。想傷害既遂,然後自首?
: 好吧。拿致死武器向人射擊有致死的可能性、直播無關犯行、自首僅是得減而已、律師無
: 關緊要,所以殺人未遂、自首等得減,這應該就是法律所能處理的了,其他那就回歸「社
: 會」吧。直白一點而言,誰是真兇,這不是法律問題。
: ───────
: 有人有閱讀障礙,所以編輯貼文加上括弧。
:
: 原文結束
:
: 不知道一個在出版行業工作的人,一天到晚斷章取義,只為了達成自己黑李茂生的目的。
: 有沒有這種人腦袋裝了什麼的八卦?
:
雖然這位陳桑不知道為什麼一直針對我,不過我必須說,
李茂生的"原文"只有這樣幾行:
李茂生
16小時前 · 280
喝酒後開槍,但準確射擊四肢。被害人受傷後,開啟直播模式。行為人立即向警方自首。
行為人雖吸毒且無工作,但委託高階律師。
你以為法律人都是白癡喔。
上面那一大段都是後來添補的,所以才會有那麼多人上臉書替阿館辯白,
說他"不是自演"...
原文跟後來一直編輯的文字差很多喔。
作者: dxok0820 (dxok)   2020-08-29 19:44:00
即使後面有編輯,前面幾句提到開直播不就還是在說館長自導自演嗎?
作者: Kay731 (K少)   2020-08-29 19:44:00
光這些文字,你看出來自導自演?你每天黑李教授就飽了
作者: kuro (支那啃民黨 凸 ̄▽ ̄凸)   2020-08-29 19:45:00
給閱讀障礙的人一點同情 可憐哪
作者: silencemars (mars)   2020-08-29 19:46:00
得罪這種人真的很慘 一天到晚被黑
作者: chou3321 (半糖烏龍綠茶)   2020-08-29 19:48:00
李的文章的意思是認為被告可能主張是傷害既遂 前面幾句的內容是被告在法庭上可能主張的事項 後面說不可能成立有些人就要解讀成是在酸館長自導自演 那也沒辦法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8-29 19:50:00
"被害人受傷後開啟直播模式" 指的是傷害但不到致死致命吧
作者: loki94y (阿甘)   2020-08-29 19:50:00
所以他說館長中槍馬上直播啥意思?大概只能說啊我陳述事實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8-29 19:51:00
致命重傷害 和 普通非致命傷害 兇手的刑責不一樣吧
作者: loki94y (阿甘)   2020-08-29 19:51:00
準確射擊四肢 就是警察開槍打死人會罵警察怎麼不瞄準一點的那種論調囉
作者: chou3321 (半糖烏龍綠茶)   2020-08-29 19:52:00
意思就是被告可能會凹說館長中槍還能開直播 無立即死亡的風險 但是"直播無關犯行" 所以他還是殺人未遂 就這樣原版的意思大家都有不同解讀啊 所以他才加上括弧的內容你要堅持原版的意思就是在酸館長 那也沒問題啊 :)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20-08-29 19:57:00
超譯哥最聰明惹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20-08-29 19:57:00
他自己要強調自己的意思,為什麼還要無視他的本意?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8-29 20:02:00
稻草人謬誤(扭曲對方論點再加以攻擊) 是比較簡單容易的但退1步看,李茂生跟館長又沒仇 李幹嘛找館長碴?館長"受傷後,開啟直播模式" 就只是句事實陳述,從李講這句事實陳述 就跳到李是在諷館長自演 有點跳太大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20-08-29 20:08:00
樓上客觀,原po很明顯對人不對事
作者: Starduster (星渣)   2020-08-29 20:11:00
腦補太多……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20-08-29 20:14:00
毛j敏早上七點看到的根本不會是最初版,很明顯又再狡辯不ey
作者: NinJa (fine~)   2020-08-29 20:17:00
不然"你以為法律人都是白癡喔。" 這是在說啥?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20-08-29 20:17:00
天恩你才應該走出乃惹
作者: NinJa (fine~)   2020-08-29 20:18:00
對人不對事的不知道是誰欸...一群只想嗆尚市長的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20-08-29 20:18:00
的確尚市長是對人不對事。他自己都承認自己是雙標仔
作者: NinJa (fine~)   2020-08-29 20:19:00
就算是生粉也不需要對這種先入為主判斷錯誤的言論護航吧= =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20-08-29 20:20:00
作者: NinJa (fine~)   2020-08-29 20:20:00
又不是不會講錯話 又不是不能講錯話 什麼都要扯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20-08-29 20:21:00
雙標仔說我是茂粉你也信?
作者: NinJa (fine~)   2020-08-29 20:22:00
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啊 我說"就算是"也不需要護 你不是還護?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20-08-29 20:22:00
對呀。每個人都會講錯話寫錯字呀!但尚市長看到別人
作者: NinJa (fine~)   2020-08-29 20:23:00
那這次誰對誰錯我就不說了 你這麼討厭他這樣 自己也這樣?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20-08-29 20:23:00
他講啥我才懶得管,他雙標我就會拿他自己的行為來反問他,大概94john比方說,他說自己有過憂鬱症很想死。然後嗆別人憂鬱症去死,快走不送。他大概就是這樣的人沒人說你介意啊!你介意你自己雙標你還會做嗎?是看你雙標的人介意,看你超譯的人介意。你被水桶的時候八卦版多清新呀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20-08-29 20:29:00
不然"你以為法律人都是白癡喔。" 這是在說啥? 李的加長版你以為法律人都是白癡喔。 想傷害既遂,然後自首?這是在說↗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20-08-29 20:30:00
李不是講得很清楚?「想傷害既遂,然後自首?」其實比你超譯清新多了看來只有c洽才是最後淨土,難怪你被永久水桶,大家那麼開勳
作者: brianoj (馬可先生)   2020-08-29 20:35:00
李的發言每次都要一堆徒子徒孫幫他解讀啦 每次都說被誤解阿人那麼機掰又愛靠夭 每次都有人幫他護航 你信不信阿每次都說被誤會 那麼廢法律教授人話都不會說你敢信阿也不用跟茂粉辯 會信的茂粉那個邏輯都很怪跟他們吵根本是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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