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開館長槍犯嫌請來前司法官資深律師 稱槍

作者: H23324216 (showtime)   2020-08-28 13:54:52
※ 引述《dnzteeqrq (過客)》之銘言:
: 配合上一篇新聞 ,
: [新聞] 館長遭槍擊 警:無幕後主使共犯
: 我也來當個柯南
: 這個背後主使者應該很給力
: 不到一天就宣布破案無共犯
: 律師也不是隨隨便便起請一個
: 早就整個安排好了 =.=
早就安排好了
一連串的判決讓大家都知道殺人無罪
先來個喝酒到無識別能力的理由,拚拚看無罪
不行的話再來喝酒降低識別能力拚減刑
這都不行的話,用自首拚減刑
如果沒有減刑或無罪,那就用因細故臨時衝動教訓,只打腳,所以沒殺意,一定可教化
說不定開庭時又突然拿出"思覺失調"的王牌拚無罪
咱下賤司法的下賤判決,已經讓大家都知道殺人不會死,而且用點技巧還能減刑或無罪
蔡英文你他媽的改不改司法,操!
作者: JASONZOU (阿煜)   2020-08-28 13:56:00
要拼喝酒無識別能力就不要先自首啊
作者: jonathan8032 (dd)   2020-08-28 13:56:00
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
作者: JASONZOU (阿煜)   2020-08-28 13:57:00
都知道要自首還扯無識別能力下相信那兩個大律師也不會這樣辯護1.館長又沒掛2.已經確定嫌犯有自首了這本來就不可能判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20-08-28 13:59:00
有點常識好ㄇ 你發文前有花3分鐘思考跟查資料嘛
作者: JASONZOU (阿煜)   2020-08-28 13:59:00
到多重基本上爭點大概只會在有無殺人之意圖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