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薪水未達4萬不能寫面議 北市勞動局:違

作者: jojoii82 (不愧是天才)   2020-08-24 19:51:51
2020年8月24日 上午9:16 鏡週刊 吳妍
薪水未達4萬不能寫面議 北市勞動局:違者最高可罰30萬
台北市勞動局昨(23日)指出,近期收到許多民眾陳情「徵才薪資不透明」,局長陳信瑜
提醒,徵才薪資若未達4萬元,禁止寫「薪資面議」,違者最高可罰30萬元。
勞動局表示,2018年《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明文規定如果職缺薪資未達4萬元,
企業必須公開揭示或告知求職民眾薪資範圍,否則可罰6至30萬元罰鍰。
而薪資範圍過大(3萬至7萬元)、面試時才說是底薪加獎金才有4萬,也容易造成民眾誤
解,衍生爭議。陳信瑜表示,企業在徵才資訊薪資應採定額(如月薪3萬元)、區間(如
月薪3萬2000至3萬5000元)、或最低數額(如月薪3萬8000元以上)等方式表達。
另外,「經常性薪資」是指受僱員工每月可得的工作報酬,包括本薪與按月給付的固定津
貼及獎金(如伙食津貼、全勤獎金及績效獎金等),但不包括加班費、年終獎金、三節獎
金及差旅費。勞動局呼籲,雇主在招募時應清楚說明薪資4萬元以上是否包含本薪與獎金
,以免產生不必要之誤解。
勞動局也強調,將會不定時查察事業單位薪資揭露狀況,去年就接到21起檢舉,最後開罰
1例6萬元,今年至8月23日有十幾起陳情,不過雇主經輔導後都配合改善,目前尚未開罰
https://is.gd/cE5AAm
作者: SP500 (標準普爾)   2020-08-24 19:52:00
目前尚未開罰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20-08-24 19:52:00
那可以寫23K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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