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驚世孽子二審無罪就正常了!責付衛生局帶回

作者: adam4252001 (NT$1500)   2020-08-23 13:12:14
手機發問,排版抱歉
https://reurl.cc/avvYj7
請大家看看這個,很有道理,以下推文說『想殺人先去吸毒』可是有罪的哦。
我認為刑法是「矯治」,如果照今天這件事來看,刑法沒什麼可以做的了,剩下應該是這社會其他的相關對應…
衛生署對於這種人有沒有配套措施,會不會預防其他人發生一樣的事情,當事人帶回去後有沒有好好照顧,而不是把責任怪罪到司法上。
一般民眾能不能有相關應該的對應方法,而不是見而誅之,這種對待也只會導致精神病患或吸毒成癮的人更加嚴重…
再重申,他無罪,但不是直接放回家趴趴走,而是有相關處理要做的,就看現有醫療體系制度怎麼做了…
相信他清醒過後面對自己殺了母親的事實,應該也是非常痛苦的,很可能會再藉由毒品來躲避,當然,他如果再吸毒又砍人的話可是有罪的。
所以他有沒有趴趴走,再接觸到毒品可能,不是法官、檢察官、司法的問題…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師爺 吸毒有沒有罪
: 有罪 1年以下有期
: 那殺人有沒有罪 有罪
: 有罪 十年以上 到無期死刑
: 那吸毒加殺人有沒 能不能無罪把人殺了
: 敢問閣下是
: 高院 法官
: ※ 引述《Cyborg (廢問只能一篇)》之銘言:
: : 驚世孽子二審無罪就正常了!責付衛生局帶回 他步出高院說謝謝
: : 桃園市中壢2018年10月爆發「殺母剁頭血案」,33歲的凶嫌梁男因吸食毒品後失控,朝著
: : 母親卓婦狠砍,還剁下其頭顱丟下中庭,鄰居目睹嚇得報警。梁男事後遭檢警依法起訴,
: : 一審重判無期,但二審判決出現逆轉,高院認為梁男當時因吸毒而喪失辨識能力,因此依
: : 刑法改判無罪,並責付桃園市衛生局,法警也當庭連絡衛生局人員將梁嫌帶回。稍早下午
: : 3時許,衛生局人員抵達高院接人,梁嫌面對大批媒體陣仗,還小聲地說了句「謝謝」。
: : 檢警調查,33歲的梁姓男子當天吸食安非他命、卡西酮類毒品後情緒失控,竟持菜刀朝母
: : 親狂砍37刀,並對著頸部揮下「斬首」,隨後還將血頭顱從12樓住處往社區丟下;鄰居當
: : 時在1樓遛狗,目睹一顆頭顱從天而降、掉在地面滾動,嚇得急忙報案。事後王男遭警方
: : 逮捕,並依「家暴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一審重判無期徒刑;但二審卻出現逆轉
: : ,高院認為梁男當時因吸毒完全喪失行為辨識能力,因此依刑法規定改判無罪,並責付桃
: : 園市衛生局帶回,結果出爐後引起外界一片譁然。
: : 在判決結果出爐後,法警當庭依指示聯繫衛生局人員,稍早下午3時許,衛生局也派員到
: : 高院接人,後續將進行專業醫療評估,再做妥善處置;梁嫌在法警的戒護下走出高院,面
: : 對現場大批媒體提問「有後悔嗎?」不發一語,僅在最後上車時小小聲地說了一句「謝謝
: : 」。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820/1789402.htm
作者: areyouok (CosmoForest)   2020-08-23 13:14:00
這也能洗……呵呵
作者: colapola (天邊一隻熊)   2020-08-23 13:14:00
阿就無罪是要衛生局怎樣?抓去戒毒嗎
作者: DirtyVegas (拉斯維加斯)   2020-08-23 13:14:00
什麼罪
作者: AllenPro (Allen5566)   2020-08-23 13:15:00
聽到沒,衛生局你的鍋喔
作者: louic (...)   2020-08-23 13:16:00
您的手機 看到您寫這個會不會覺得 您到底是在寫什麼?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20-08-23 13:16:00
吸毒害人害己宣導多久了,自己要吸還能用以前沒傷過人就沒事?
作者: AllenPro (Allen5566)   2020-08-23 13:18:00
相信犯罪者清醒會痛苦,就不要太苛責人家吸毒砍頭了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20-08-23 13:18:00
照你貼的那篇文邏輯,有精神病故意不吃藥犯罪是有罪的,可是事實呢?
作者: harkk2001 (大豬頭祝妳幸福)   2020-08-23 13:19:00
我是不相信他會活著不吸毒,每天生活在殺母的回憶啦,這種人最後還是會吸毒來逃避現實
作者: iam0718 (999)   2020-08-23 13:19:00
痛苦 XD
作者: harkk2001 (大豬頭祝妳幸福)   2020-08-23 13:20:00
到時候再來砍頭一次,反正都有判例了
作者: adam4252001 (NT$1500)   2020-08-23 13:20:00
有精神病不吃藥,正常來說不會犯什麼特定的罪名,除非他在清醒的時候知道自己不吃藥會犯罪,這樣就有刑法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20-08-23 13:21:00
一堆酒後發酒瘋打陌生人的是不是也是無罪
作者: harkk2001 (大豬頭祝妳幸福)   2020-08-23 13:22:00
請證明吃藥精神狀況就會恢復正常的關係
作者: fur (英國研究真有趣)   2020-08-23 13:22:00
這就是台灣,隨便了啦,讓我們繼續關心彰化就好
作者: gag565 (打不死小神童)   2020-08-23 13:26:00
住附近的先去買護具吧
作者: Irelia56 (伊瑞56)   2020-08-23 13:33:00
精神病患的強制送醫需要衛生局到場評估 不過通常都裝死
作者: Ohiyo543   2020-08-23 13:36:00
照他事後的各種裝瘋賣傻,我不覺得他有感到什麼罪惡感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20-08-23 13:38:00
絕對持續吸 到時又害到其他人機會很高
作者: yayayagogo (yayayagogo)   2020-08-23 13:43:00
無法自制又不敢自殺的孬種又要把痛苦轉嫁給哪個好欺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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