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欸刑法229是不是該修正了?

作者: p9i1n0g0u4 (茵草冠)   2020-08-22 11:51:11
第 229 條
以詐術使男女誤信為自己配偶,而聽從其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這條罪根本是說身體自主性權是專屬於配偶,但根據通姦除罪化的大法官解釋很明顯跟這條
罪的過時觀念不符
為什麼只有詐術誤信為配偶可以成罪?
現在多少人國高中大學沒結婚就開幹了
詐術誤為男女朋友造成的性自主權侵害根本不亞於詐術誤為配偶
那情侶被詐術性交 啊不就衰洨?
是要修法了沒?幹你立法委員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