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利誘調查官當共諜 台商辯兩岸交流被判

作者: ishowhand (貝哥)   2020-08-22 09:38:40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饒偉生
3.完整新聞標題:
利誘調查官當共諜 台商辯兩岸交流被判刑
4.完整新聞內文:
曾任全民計程車司機協會副理事長的台商洪金錫,2015年起涉以金錢、升官等條件利誘調查
局一位調查官協助中國發展共諜組織,結果反遭檢調暗中蒐證查辦,洪男辯稱推動兩岸交流
,但新北地院認其言行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但吸收調查官未遂,今依違反《國安法》
判他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
判決指,洪金錫曾任全民計程車協會副理事長,現任中華港澳在臺人民協進會常務理事,並
在澳門居住及從事賭博相關工作,由於經常往返台、澳、中國等處,因此認識一名在「中國
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任職,自稱「陳秘書」的男子。
2015年底洪男回台後,便不斷邀約一名舊識、負責國家維護的調查官出國與「陳秘書」見面
、接觸,還說可以幫調查官出機票費用,甚至塞給調查官美金1500元,調查官不敢收,退回
費用後寫情資反應洪男異狀,調查局認為洪男恐遭中共吸收,檢調因此在2018年間發動搜索
約談,調查後將洪男依違反《國安法》起訴。
法院審理時,洪男辯稱和調查官是好友,他沒有要對好友發展組織的意思,他會介紹「陳秘
書」給好友認識,是因為覺得陳秘書人不錯又很有力,且他希望兩岸能交流,也有特別叮囑
好友「不能出賣台灣」,沒想到好友卻將他當作匪諜來辦。
洪男還說,他不知道「陳秘書」的真實姓名及職位,只知道陳秘書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研所
工作,他沒能力安排調查官跟誰見面;他因為在澳門賭博贏錢,又知道調查官經濟壓力大,
才會拿美金給調查官,但被拒絕,美金跟陳秘書沒關係。
但新北地院認為,台研所地位等同中共國安部局級單位,是中共對台研究重要智庫機構,且
洪男曾在2017年時交給調查官紀念幣禮盒及美金時,聲稱美金是大陸官員、禮盒是陳秘書所
贈送,這些對話都被調查官暗中錄了下來。
合議庭認為,全案事證明確,洪男辯詞不足採信,但審酌他僅嘗試吸收1名調查官,犯行不
僅沒成功還被查辦,因此依違反《國安法》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821/GP4V6QMLHVB7PJGLBD7MJAPIYE/
6.備註:
美國學者:馬政府時期是中共間諜最活躍的「黑暗十年」
作者: headcase (仙人掌上的肥肥)   2020-08-22 09:39:00
計程車不意外
作者: distress0730 (hOWER)   2020-08-22 09:39:00
計程車
作者: castjane (HAHA)   2020-08-22 09:40:00
這判太輕了
作者: Sinkage   2020-08-22 09:41:00
六個月??
作者: s844012 (還是不要太好心的好)   2020-08-22 09:41:00
反觀接受旅遊的某些高軍官?
作者: gsc0478   2020-08-22 09:42:00
什麼刑期...居然還可易課罰金
作者: p907018 (pipi12172)   2020-08-22 09:44:00
才6個月笑死
作者: seven30 (七點半)   2020-08-22 09:49:00
低能嗎 還不修法?六個月是三小
作者: takeda3234 (Tak)   2020-08-22 09:50:00
6個月也太爽
作者: novashine (ChinFan)   2020-08-22 09:52:00
新北地院罰這鳥屎一樣的判決是怎樣...共諜耶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20-08-22 09:55:00
大概有交待上下游換減刑吧 如果不是那問題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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