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到目前算是有點明朗化了
彰化縣衛生局做的篩檢明顯是不符合中央制定的SOP
彰化縣衛生局應該也知道不符合中央規定,卻堅持要做
這幾天媒體也一直強調了彰化縣衛生局長是非常非常資深的衛生局長
衛生局長要彰化縣的醫院配合作檢驗
彰化縣的醫院應該也不敢說不才對
衛生局局長又說費用是由醫院自行向中央申請
問題就來了,醫院&篩檢的醫師應該也知不符合中央規定
這時醫院和篩檢醫師該如何做?
1. 照實申報,申報得過嗎?
2. 稍微不誠實申報 (醫院和醫師可能有違法的嫌疑)
3. 醫院自行吸收費用
彰化縣王縣長又說,這件事是她同意的
那衛生局在做這件事時,是否該考慮一下醫院和醫師的處境
由縣政府自行標列預算,不要讓醫院和醫師左右為難
縣政府用自己的錢做超前部署也比較不怕人家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