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ank3302 (水鬼)》之銘言:
: 我前東家接了一項產學合作的案子
: 該案子的前半部分會作為我的論文,相信大家都知道指導教授常會這樣做
: 不管是科技部或是甚麼計畫,都會丟給研究生做,然後當作畢業論文
: 老闆也可以同時發paper,用誰的名義就看老闆的良心了
: 好不容易完成了論文,要交給學弟繼續完成計畫
: 似乎一堆人都沒看完內文,因此我再次說明一下
: 本校本系有規定,離校時,必須經過指導教授親筆簽名,以資證明完成實驗室交接
: 因此,在我離校後,無論如何我都沒有任何理由回去
: 回到上面,因為學弟對於再現我的實驗步驟上遇到了問題
基本上你老闆是有可能讓你的學位被撤銷的
你的學弟無法重現你的實驗結果有可能是他能力不夠,
有可能是你把關鍵步驟藏起來,也有可能是你實驗造假
如果是實驗造假,那就可以把你的學位撤銷
只是指導教授也會受到影響
另外這是產學案,可能問題會更大
也許會有法律問題(廠商提告詐欺?)
忘了說,原po口口聲聲說在幫未來實驗室學弟爭取權益
不過比較可能的結果是
未來實驗室學生的畢業時間可能延後到產學報告繳交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