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邱瑞杰/基隆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警員盤查通緝犯要他蹲下 下體竟被對方右鈎拳重擊受傷
4.完整新聞內文:
警員盤查通緝犯要他蹲下 下體竟被對方右鈎拳重擊受傷
2020-08-16 18:57 聯合報 / 記者邱瑞杰/基隆即時報導
基隆市李姓男子因案被通緝,林姓警員盤查發現後,要李蹲下。李蹲下後,趁機出右拳攻
擊林員下體,造成林陰莖挫傷、陰囊腫脹瘀血。支援警力到場後協助壓制、逮捕李男送辦
。基隆地院審結,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全案可
上訴。
李男前年曾在工地飲用含酒精提神飲料後,駕車違規並排停車。員警出面盤查要求下車時
,李突然倒車,警方拉住方向盤並設法擠入駕駛座,李不顧喝令停車命令仍加踩油門,但
因方向盤被警控制就地迴轉一圈,衝撞停等紅燈機車,去年被法院分依妨害公務、公共危
險罪判刑。
判決指出,林姓警員今年3月10日晚間調查竊盜案件,到竊案現場查看監視器角度時見到
李男,查出李被被通緝,要求他蹲下配合盤查,並通知派出所同仁支援。
李男假意蹲下後,趁林用無線電呼叫支援時,用「上鈎拳」攻擊警員的下體。林被打後疼
痛難耐,但仍拉住李男扭打在一起。兩名員警到場後,合力壓制李男,帶回偵詢後送辦,
基隆地檢署偵結起訴。
李男在檢方偵訊時,否認攻擊警員,辯稱林員壓到他的腳,他想要移開,但林誤以為他要
逃跑出手壓制,他的手根本無法動,沒有出手攻擊林員。
法院審理時,支援員警證稱,當晚快到現場時就聽見吼叫聲,抵達後林用台語說李打他的
下體。逮捕李男後,詢問林事發過程,林說李蹲下後,出拳打其下體,當時李在一旁並無
回應。
林員就醫檢查發現,有陰莖龜頭部位挫傷、左側陰囊腫脹及瘀血5公分、左側睪丸周圍血
腫、龜頭瘀血1公分等傷害。
法官審酌李男前年犯妨害公務案件,判刑2月確定,竟未記取教訓,再次對依法執行職務
的警員施以強暴行為,無視國家法令執行尊嚴,蔑視公權力,實不足取。念其審理時坦承
犯行,且已林成立調解,當庭賠償,林撤回傷害告訴,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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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李姓男子因案被通緝,並出拳攻擊盤查他的林姓警員下體,被基隆地院依妨害公務
執行罪判刑3個月。記者邱瑞杰/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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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好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