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聯合報
記者:潘欣中
完整標題:小琉球漁船封港抗議全被法辦 漁民怒:我們像暴民?
內文:
屏東縣小琉球白沙港新建浮動碼頭工程5月間爆發漁民「漁船封港」抗議事件,縣長潘孟安
對癱瘓碼頭交通行為表示絕不容許,縣府召開2次協調會後已在日前完工;屏東地檢署以21
名參與封港行動漁民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昨天分批傳訊漁民,有漁民接受認罪協商,有漁
民指交通船知道有抗議改停大福漁港,當天未受阻礙,自認無罪,區漁會也力挺漁民。
屏東小琉球白沙港是往返本島航線航次最多的漁港,2002交通碼頭完工後屬交通港埠,並訂
定管理自治條例,縣府規畫打造供交通及娛樂船停泊的浮動碼頭,部分漁民認為不該為觀光
影響漁船停泊權益,5月18日晚上20多艘漁船陸續駛入交通碼頭出入口,業者隔天只好改停
泊大福漁港;縣府請警方在漁港張貼移泊單,縣長潘孟安也強調絕不寬貸,透過區漁會協調
,漁民下午4時駛離。
縣府事後召開2次協調會後順利施工並在日前完工,參與封港的漁民昨天陸續收到警方轉交
的屏東地檢署傳票,這才知道檢方以21名漁民參與封港行動涉及公共危險罪立案偵辦,指涉
及刑法185條「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據了解,多數漁民接受繳交3萬元罰金的認罪協
商,少數堅不認罪。
「我不是暴民,自認沒犯罪,被關就認了!」吳姓漁民氣憤說,為抗議縣府「重觀光輕漁業
」的新建浮動碼頭政策,漁民決定用行動向政府表達心中不滿,漁船集體駛進交通碼港是要
表達強烈的憤怒,交通船知道有抗議,也公告要停到大福漁港,並未發生阻礙的結果和造成
危,用繩索是為固定船隻不要亂飄非圍港,沒想到竟被當成暴民,讓人寒心。
「台灣政府力挺香港民眾用激烈手段爭取民主和自由,我們的漁民爭取自己的權益,錯在哪
?」琉球區漁會總幹事蔡寶興說,漁民是因政府不顧漁民生計,執意要發展觀光建浮動碼頭
,才會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利,也沒有造成危險,縣府硬要建浮動碼頭也讓他們建了,為何
表達訴求、爭取權益如今成了犯罪者 。
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15/4781840
備註:
這樣也有公共危險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