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要加500元 油表跳1039元!駕駛拒付嗆: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20-08-06 11:08:50
※ 引述《HMTking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東森
: 2.記者署名:
: 2020/08/05 14:58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 黃任強
: 3.完整新聞標題:
: 要加500元 油表跳1039元!駕駛拒付嗆:我就是奧客
: 4.完整新聞內文:
: 騎車或開車的人,都有過加油的經驗,如果店員不小心加超過,你會怎麼做呢?一名
: 男網友表示,他日前去加油打算加500元,沒想到店員加到1039元,但他堅持付500元
: 就走人,更直言「我就是奧客」,消息曝光後掀起兩派網友論戰。
: 原PO在臉書《爆怨公社》社團發文,透露4日開車去加油,告訴店員「95汽油加500元
: 」,怎料店員加超過,油價跳到1039元,他認為是對方的疏失,因此只願意付原本的
: 500元,接著詢問:「會選擇自行吸收,還是讓加油員自賠呢?」
: 此文一出,引發熱烈討論,有一派網友支持加油員,「我會自行吸收,器量小成不了
: 什麼大局的」、「得饒人處且饒人,油還是在你油箱裡」、「我的話會覺得付一下沒
: 差,反正多加自己也沒什麼損失,別為難工讀生…」、「自行吸收~加油員都是賺辛
: 苦錢啊」、「會自行吸收,相信加油員也不是故意的,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加油
: 站工作也不輕鬆耶!」
: 不過,也有網友支持原PO,「多了539元就誇張了…」、「當然加油員付」、「說加
: 500的油,卻又多加539…等於這一桶要1039元,如果是我無法接受!畢竟我沒錢給啊
: !」、「當然加油員吸收,沒做好本身責任」、「這也加錯太多了吧…」、「奇怪了
: ,明明是加油員的錯,怎麼變成消費者不多出這539元就有錯了呢?」
: 針對大家的意見,原PO不以為意,回嗆:「那些自以爲正派的繼續砲轟我吧!加油員
: 自己設定錯誤要客人多付,今天我說錯就算了,員工也確認加油金額了,就算我有多
: 帶錢我也是不會多給啦!」他認為,許多人嘴巴說會多付,但實際遇到了又是另一回
: 事,「賣尬哇騙啦!(別騙我啦)不好意思,我就是奧客」。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ebc.net.tw/news/living/221210
: 6.備註:
不管加到1039元的原因是什麼
該客人確實有權利拒絕多付那539元
因為『客人已經有先告知加油員說加500』
至於原因是加油員的人為疏失
還是加油機的金額設定有問題(或是壞了)
那就是加油站的員工(領班或站長)要確認的事情
除非........
是該客人一開始先說加滿.....加到一半才改說要加指定金額
這個時候才『有可能』是該客人的問題
作者: syldsk (Iluvia)   2020-08-06 11:13:00
以後加油站都要裝密錄器了,加油錢還要告知錄音錄影中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20-08-06 11:15:00
有的站早就裝了 就是防類似的糾紛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20-08-06 11:18:00
付500怎麼能走人? 等於侵佔了多出來的油不是嗎?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20-08-06 11:19:00
這跟侵占無關 照原文來看是加油員自己加錯金額通常這種疏失都是加油員自己負責
作者: plaiully1171 (liou kung)   2020-08-06 11:20:00
如果當下加油站能把它吸出來就沒事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20-08-06 11:20:00
所以資深同事在教的時候都會先跟新人說要確認加油金額
作者: plaiully1171 (liou kung)   2020-08-06 11:21:00
要不然如果要我在那邊等你吸出來或者弄壞我的車 換加油站有麻煩了
作者: lisoukou (不良牛)   2020-08-06 11:21:00
plaiully1171的推文也是一種方法啦 不過還沒看過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20-08-06 11:22:00
不是啊,雙方契約是成立在500元的油,多出來的部分根本沒有契約關係,等於所有權還是加油站的,你把車開走了,不就侵佔了這部分的油嗎? 也沒有規定說多出來的油直接由員工與加油站成立買賣契約吧?這種狀況不付錢就是把多的油抽出來還給加油站怎麼可以走人,而且侵佔是公訴罪 很容易中標的
作者: YJM1106 (YM)   2020-08-06 11:28:00
樓上法律觀點令人佩服
作者: cccone (大C)   2020-08-06 11:34:00
老實說我帶卡就算了,問題是我只帶$500元出門怎麼辦
作者: Childishan (幼稚安安)   2020-08-06 11:34:00
感覺是加油員問題
作者: rocit (DAIGO)   2020-08-06 11:37:00
跟ATM領錢 一樣要還人家 請他抽出來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20-08-06 11:50:00
先不論侵占成不成立 確定要為了這種員工疏失告顧客?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20-08-06 11:52:00
不用告的,只要警察從媒體等知道就應該偵查,這就是所謂的公訴罪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20-08-06 11:55:00
不是公訴與否的問題 若店家不主動和解 輿論不見得有利 基本上不會為了500多塊油錢冒上賠掉商譽的風險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20-08-06 11:57:00
可是就算店家要和解因為是公訴罪,它開走的那時起就已經是涉犯侵佔的嫌疑人了,一旦偵辦要和解也要到地檢署去了公訴不是說和解或不告就沒事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