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影/小黃不禮讓擦撞後烙跑 到案辯:客人說是對方錯

作者: kiyoe (7.75歳です)   2020-08-05 21:56:30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陳宏睿
3.完整新聞標題:
影/小黃不禮讓擦撞後烙跑 到案辯:客人說是對方錯
4.完整新聞內文:
影/小黃不禮讓擦撞後烙跑 到案辯:客人說是對方錯
2020-08-05 16:13 聯合報 /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影/小黃不禮讓擦撞後烙跑 到案辯:客人說是對方錯
https://video.udn.com/play/news/1183248
台中市林姓女子在日前開車行經南區南和一街欲左轉高工路時,對向一輛計程車欲右轉,
雙方在路口互不讓車,計程車當場擦撞林女轎車,但擦撞後,計程車沒有停車,直接駛離
,林女向警方報案,警方根據監視器,通知涉案林姓計程車司機到案,林辯稱,當時有載
客人,「客人也說是對方錯,以為沒事」,警方今依法告發,函送裁罰。
台中市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隊在上月17日晚上6時許獲報,林姓女子(54歲)開車行經南區
南和一街,欲左轉高工路,當時對向也有輛計程車要右轉,雙方轉彎後發生碰撞,林女以
為對方要在前方找適當處停下,與她談論後續處理事宜,沒想到對方卻是直接駛離,因此
報警。
全案經調閱監視器、行車紀錄器後,發現查出是林姓男子(59歲)所駕駛的計程車涉案,
因此通知林到案說明。
林姓男子辯稱,當時他載著客人行經事故地點右轉時,對方突然左轉讓他嚇了一跳,也有
做閃避措施,未料仍發生擦撞,「車上客人也說是對方不錯」,以為沒有自己的事,便先
將客人載至目的地。
警方依據監視器及行車記錄器畫面,發現林姓男子與對向報案人車輛,一個要左轉,一個
要右轉,雙方均未相讓,為了搶快進入車道,也沒有剎車因而發生擦撞。
警方指出,有些民眾為了搶快,同時對於「路權」觀念較為薄弱,行經路口時爭先恐後,
不慎發生交通事故時,不但造成自身財產損失,也會產生許多社會成本,警方呼籲,駕駛
人即便對於路權規定不熟悉,行經路口時相互禮讓,才是確保行車安全的不二法門。
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隊表示,本案為例,因左轉車轉彎幅度較大且費時,一旦停在路口往往
會影響他車行進,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對向行駛之左右轉
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隊指出,林姓運將駕駛的右轉車未先禮讓左轉車先行,事後又自認沒事
離開現場,警方事後依規定對其違規行為予以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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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林姓女子上月17日開車行經南區南和一街時,與計程車發生碰撞,林女轎車車頭受
損。記者陳宏睿/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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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林姓女子上月17日開車行經南區南和一街時,與林姓男子駕駛的計程車發生碰撞,
兩人分別要左、右轉,互不相讓才釀禍。記者陳宏睿/翻攝
https://i.imgur.com/VABCqt9.jpg
台中市林姓女子上月17日開車行經南區南和一街時,與林姓男子駕駛的計程車發生碰撞,
林的計程車車頭有碰撞痕跡。記者陳宏睿/翻攝
計程車 事故 路權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4757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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