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一直強調說要一個誰領得真相,一直酸說有人領得不承認,並且說這一切都不是為了
錢
但基於妳很積極的想要一個真相,從法律上的角度跟你說,這張保單誰是受益人,誰最後
領取保險金根本跟你無關,妳無權調查誰領取了保險金
因為如果二兒子是這張保單的第一順位指定受益人,他的受益權是基於保險契約而來,非
民法繼承而來,所以跟民法的法定繼承人無關,就算你是民法法定繼承人也跟這張保單無
關,所以妳根本無權要求國泰告訴妳誰領取保險金,這是違反個資法的事情
至於富邦部分,因為妳的資訊都很片段又零零落落,加上對於國泰這件事情也是很多有所
保留又搞不懂就上來炮,所以我持保留的疑問
最後,即便保單受益人在第三順位寫法定繼承人,那也要前項受益人不存在之後你才有權
利查詢及領取保險金
在砲轟之前,我建議把過程說清楚,然後真正了解法律結構跟內容再上來炮會比較好,因
為這樣大家會不小心誤會你是不爽二兒子獨自領取保險金,上來想把事情鬧大,而不是很
正義的想要一個真相而已
※ 引述《smalltwo (獎金獵人)》之銘言:
: 大家看得很模糊
: 我簡單解釋一下這個情境吧
: 簡單來說
: 就是父母死了在國泰留了一張保單指定受益人給二兒子
: 大女兒覺得吵架沒有本
: 想要去申請查閱證明遺產二兒子已經有拿一份了
: 首先你必須要把保險跟遺產拆開來
: 照你的描述來說
: 保單的受益人裡面寫了配偶、二兒子和一個叫法定繼承人
: 只有在除了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受益人都死光了
: 保險金才會落到法定繼承人這邊
: 只有落到法定繼承人這邊才會被當成遺產來分
這段有問題,有指定受益人死亡保險原則上是不會列入遺產來分,文中提及受益人第三順
位是寫法定繼承人,所以這是指定受益人不會列入遺產
: 所以你如果只是法定繼承人..國泰不理你是對的
: 至於富邦如果也是一模一樣的寫法的話為啥你可以查...
: 如果你的二弟要上法院提告,富邦就會趴在地上賠不是
: 最後如果你父母所有的遺產就這兩間的保單
: 其他的什麼都沒有的話
: 那你就真的只剩下勞保OR國保還有白包和牌位而已
: 這保單你告上法院都沒用
: ※ 引述《Thragna (Dystopia)》之銘言:
: : 前半段都是本人已知的內容 你可能有些誤解
: : 從你備份的原文就可得知
: : 通篇只著重於“查”
: : 而非對於“錢”的分配有疑問
: : 但 個人對於倒數第三段的 “讓你查是違反的”
: : 有疑問
: : 身為法定繼承人 且為受益第三順位的人
: : 已經按照“國泰自己”提出的程序:
: : 寄出律師函(非存證)後即可查詢。
: : 請問是“違反”了什麼?
: : 另外富邦連律師函都不用
: : 直接在表明身分後直接告知保單內容
: : 那他們這樣 不就違反了你的論點:
: : “讓你查是違反的” 了嗎?
: : 麻煩點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