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自由
2.記者署名:黃明堂/台東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認為小黃「多找5元」鬧上警局 男譙警反吞「萬倍懲罰」
4.完整新聞內文:
台東縣池上鄉宋姓男子搭計程車為了5元車資鬧上分駐所,以「X媽的」等語辱罵胡姓警員
,還接續吐口水在值班台前地上,台東地院判拘役50天,如易科罰金要5萬元。
上述判決由台東地院簡易判決,宋男不服提上訴,但被地院二審駁回,維持原判。
判決書指出,宋男去年1月29日凌晨0時,在關山慈濟醫院就醫後搭乘詹男駕駛的計程車回
池上,雙方爆車資糾紛,鬧進關山分局池上分駐所,請求員警協助處理。
警方對車資糾紛處理完畢,詹男先行離去後,宋男不滿胡姓警員處理結果,在池上分駐所
內當場辱罵胡姓警員「X媽的」,接著還吐口水在值班台前地上,被檢方位妨害公務起訴。
宋男辯稱當天身體不舒服,在醫院有打鎮定針,導致行為不正常,說「X媽的」只是口頭
禪,沒有罵人的意思,忘記有吐口水,後來看影片才知道,當天可能是吃藥,口水分泌比
較多,快要流出來,但要講話才低頭流出口水,然後用腳抹掉,警員可能誤會,以為他來
找麻煩。
有趣的是,這5元的車資糾紛,是乘客宋男認為司機多找他5元,要求員警先收下10元並找
他5元,另外5元再由員警交給司機,其中,宋男不斷出言「有種5塊找給我」、「5塊錢呢
」等語,均由警方以事涉私權紛爭,不宜由員警代為收受交付金錢予以拒絕。
宋男父親到場想帶他回家時,宋男仍不願離去,先後口出「你們X媽的」、「說你們這警
專畢業的」、「干我屁事喔」、「我覺得你講話很刺欸」、「我X媽看你是官大爺」等語
,表達不屑、輕蔑意思。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46981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