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官才判受刑人持原子筆勝訴 受刑人持原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20-07-28 21:16:56
1.媒體來源:UDN
2.記者署名: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法官才判受刑人持原子筆勝訴 受刑人持原子筆攻擊人
4.完整新聞內文:
矯正署台南第二監獄周姓受刑人本月23日不服管教,趁就診時持原子筆朝矯正人員攻擊,
從違規舍房移送到隔離舍房監禁,最長可以處分2個月;台南二監刻蒐集相關事證,不排
除將周依妨害公務罪移送台南地檢署辦。
無獨有偶,謝姓受刑人到台北地檢署出庭,因持有原子筆在候訊室被法警暫時保管,謝認
為法警處分違法,提行政訴訟;台北地院行政法庭審理,日前判台北地檢署敗訴;「當事
法警」對於害機關敗訴則說,接手人犯時,是獄方提醒謝有脫逃紀錄,才先幫謝保管這支
筆。
矯正署副署長蔡永生證實台南第二監獄的囚情。蔡永生說,依新修正的監獄行刑法,周姓
受刑人可以關在隔離舍房2周到2個月,屆時再視狀況予以調整。
犯下強盜殺人案的周姓男子,被判刑8年7月確定,於台南二監服刑;本月14日,周因違規
事件被戒護科長糾正,本月18日,又於閱讀時間和獄友說話被處分,周認為獄方處分不當
,本月23日上午近11時,趁看病時間想找戒護科長理論、解釋,但被管理員攔阻。
周先與管理員口頭溝通無效,直接持手中原子筆刺向管理員,造成管理員手臂、額頭2處
分別受有0.5公分的撕裂傷;周逞凶後,隨即被壓制,依規定送隔離舍房監禁、取消福利
,被害的管理員則先驗傷準備,台南二監已調出監視器光碟,考慮將周依妨害公務罪送辦

周姓受刑人攻擊監所管理員的物品為原子筆,「原子筆」是否被列為違禁品或管制物品,
各矯正單位認定不一樣;矯正署表示,未來會統一在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中規範,以求執
法明確性原則。
5.完整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737066
6.備註:法條不明確,怪我囉ㄟ(′‧ω‧‵)ㄏ
作者: syldsk (Iluvia)   2020-07-28 21:18:00
不是攻擊法律人都沒事,標準一致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20-07-28 21:18:00
我就照法條判 你各位自己不推修法 怪我囉==
作者: allenc38 (爆)   2020-07-28 21:20:00
江維克?
作者: douxid   2020-07-28 21:20:00
他只用一支筆!殺三個人!
作者: magic1104 (美雞客)   2020-07-28 21:30:00
判犯人 原子筆 法官 共處一室48hr
作者: jpwd (jpwd)   2020-07-28 21:33:00
反正不是插法官
作者: domago ( )   2020-07-28 21:35:00
又鬧笑話了 外行管內行
作者: AGIknight (我攻速很高喔!)   2020-07-28 21:50:00
就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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