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掐頸壓6歲童入水底還叫罵「王八蛋」 失

作者: tiku123 (興奮)   2020-07-27 19:41:53
6歲:無行為能力.
刑法: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民法.刑法應該不罰~
警察犯了強制罪.該罰~
應該不至於到用殺人罪處罰.壓到水裡不至於死亡~
事情就是這樣簡單而已.
※ 引述《TrashGsir (垃圾G色)》之銘言:
: 我是覺得啦
: 自己的小孩子不教好 那只好別人來教囉
: 我相信經過這次事件
: 小屁孩應該不敢拿水槍亂射別人了巴
: 家長應該要好好感謝這警官才對
作者: syensyens (小韋)   2020-07-27 19:49:00
總而言之就是屁孩惹人厭
作者: elbira (laetitia)   2020-07-27 19:49:00
身為一個大人,有能力可以想辦法解決避開這些事,卻選了直接對小孩動手,情緒管理有非常大的問題,對他的孩子也是不好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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