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3歲女童「噴槍灌肺」慘死判一年10月

作者: joshua0606 (joshua0606)   2020-07-25 16:31:27
質疑為何不判殺人罪的基本上就是智能不足
已經沒有解釋的必要也懶得解釋了
至於為什麼過失致死判1年10個月
大概有以下幾個因素
過失簡而言之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換而言之就是對注意義務的違反
相對於因對自己的疏忽害死他人的情形
對他人自傷的注意顯然較困難也較可能疏忽
因此受責難的程度自然比較低
再來是對噴槍可能致死的認知
撇除掉不可能證明的陰謀論
當事人並未積極的阻止女兒玩噴槍
主觀上應是認為噴槍雖可能致傷但不致死
而客觀上一般人的認知
也並非所有人皆能認知到噴槍可能會玩死人
在這樣的前提下可被責難的程度就更低了
所以才會得到這個相對比較輕的判決
畢竟刑法是處罰犯罪人的行為
可非難程度與判決結果自然會成正比
作者: s999132 (Anna)   2020-07-25 16:32:00
法盲看不懂這篇啦
作者: pcx127   2020-07-25 16:35:00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作者: dvdr2001 (超人B)   2020-07-25 16:41:00
你跟白癡嗑憨糞認真就輸了,他們只因為現在綠營執政,什麼事都放大亂鬧一番,看能不能拉低綠營支持率罷了。
作者: wadeaicxz (阿神)   2020-07-25 16:57:00
解釋什麼 有必要跟他們解釋嗎 你以為講一講他們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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