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一句,罰責問題!
罰是違規時的處罰,除了罰金外還有罰點,點數在一定的時間範圍內累積成功,那恭喜你駕照就會被暫停,然後在美國沒車很不方便。 要消點也行,花時間跟錢去上課。
另外連帶影響是保險上漲,這又是另一筆開銷。
還有罰金最低基本200鎂起跳。申訴罰單還要上法院,夠你煩了!
責,是指出事時誰要負責!在美國車險大多人是買是跟人車一起的,出事故走保險,那保費立馬漲價給你看!另外事故紀錄會一直跟著你不管你換哪家保險也一樣。
另外出事時如果車子不是保險人開的,那恭喜車子保險人你賠錢賠不完了!
美國這邊除了處罰重之外,另外就是考照時嚴格,當然個人認為最主要還是違規時很麻煩又浪費金錢!出大事那跟不用說!
這邊是上法庭,不像台灣跑跑監理所就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