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王聖藜
3.完整新聞標題: 護理人員辱人「有病」獲判無罪 法官:專業臆測
4.完整新聞內文:
邱姓女護理人員因機車停車、牽車問題與人口角,認為對方「小事」鬧到要報警,要對方
「有病趕快看醫生」,依公然侮辱罪起訴。台北地院認為,邱是護理人員,依專業判斷臆
測對方可能有情緒困擾或精神問題,勸對方看病,沒有辱人犯意,判她無罪。可上訴。
檢察官指控,邱女2019年9月4日晚間在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中正路交岔路口,與告訴人
因機車停放的位置、牽移機車的方式發生糾紛,她對告訴人說「有病趕快看醫生」,對方
提告,檢察官起訴邱女。
法院審理,邱女坦承說過「有病趕快看醫生」,否認犯罪。邱女稱,她牽車時並未碰撞到
對方的機車,對方卻要她賠償,認為對方可能有情緒困擾或精神問題,才會說「有病趕快
看醫生,這個東西趕快弄一弄」等。
公訴檢察官論告說,邱女是大專程度,職業為護理人員,應該知道「有病趕快看醫生」這
句話的意義相當於「瘋子」、「神經病」、「腦袋有問題」,有針對性並且有侮辱他人之
意。
不過,法官審理認為,邱女依護理專業養成、職業訓練認為告訴人僅因停車及在移車時機
車輕微碰撞的「生活小事」不悅,所以邱女覺得告訴人的反應與一般人不同。
無罪判決說,告訴人從2部機車由何人先移動、是否能移動、如何移動持續與邱女爭執不
下,終於逐漸擴大到需要報警處理,告訴人還以行車紀錄器蒐證,邱女臆測對方有精神方
面的困擾,因而對對方說「有病趕快看醫生」,邱女的臆測「難認全無所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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