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2020年7月21日
2.記者署名:
記者尤聰光/台東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台東男子肚餓偷路邊車上60元麵和飲料 代價判罰6千元
4.完整新聞內文:
台東1名廖姓男子因肚子餓,順手偷取他人車上1碗鐵板麵和1杯飲料,被害人發現食物不翼
而飛,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獲廖犯行,訊後依竊盜罪移送,案經檢方起訴,台東地方法院
審結,判廖6千元罰金。
判決書指出,廖於今年1月20日中午時,徒步走在鹿野鄉市區一間住家前,見一輛小貨車副
駕駛座上有塑膠袋包裝的食物和飲料,且車上無人,竟將食物和飲料拿手,黃姓車主回到車
上發現東西不見,氣得報警。
警方受理後,透過監視器畫面,循線查獲廖犯行,並於警詢中坦承不諱,警方依竊盜罪移送
,檢方也偵結起訴。台東地方法院審理時,廖辯稱因當時肚子餓,看車上無人,就拿走東西
來吃。
法官調查,雖廖所竊取物品為1碗鐵板麵及1杯飲料,價值共60元,不過,廖106年曾犯公共
危險罪,5年內不得再犯有期徒刑,因為累犯。
法官認為,廖曾遭判刑確定,執行完畢後仍不知悔改,任意竊取他人財物,顯然欠缺尊重他
人財產權觀念,且未賠償被害人損害,所為確屬不該。判廖6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
台幣1仟元折算1日。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4717499
6.備註:
如果是因為沒錢用餐而竊取他人餐食 這罰金看來也是要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