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電腦之父,
有的說是圖靈是計算機科學之父、人工智慧之父,
有的說是馮諾伊曼。
不過圖靈在41歲就因同性戀被迫害死亡,很是可惜,
再多給他10年,搞不好弄出更高的成就,
他發表的圖靈機模型為現代計算機的邏輯工作方式奠定了基礎。
而馮諾伊曼也是超級大猛人,
他發表一堆和數學、量子力學有關的論文,
他與另外二人聯名發表了一篇長達101頁紙的報告,
為電子電腦的邏輯結構設計奠定了基礎,成為電腦設計的基本原則。
根本對現在科技有重大的貢獻。
當然還有交流電之父-特斯拉,對我們的生活貢獻巨大,
但以上都沒得過諾貝爾獎,害我覺得諾貝爾獎應增加科技獎。
請問諾貝爾獎是不是應增加科技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