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部其實跟老闆娘餘帳是很常見的事,反正都很熟了 不可能不還那1.200元
就算不熟的店家,老闆通常也很好客會說下次付
可是前陣子在台北吃東西,吃完忘記帶錢
想說下次付 他說不行 我要走掉老闆人直接擋在門口
整個身體很壓迫我 把我拘留在店裡超過15分鐘
講很久也不給通融老闆冷冷看我一眼說:"不給錢就報警"
還一直念念有詞 限制我的行動超過15分鐘 這有沒有觸犯強制罪阿
害我走了100多公尺才找到711去提款,趕快給老闆
給他錢臉還超臭 一直恐嚇我要報警 這樣沒有恐嚇罪嗎
台灣不是人情味最濃的地方嗎?忘記帶錢好像犯什麼滔天大罪一樣
一下就恐嚇人要報警,為什麼台北人都不給人餘帳?
有沒有台北比較沒人情味不給人餘帳的八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