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領1萬2三倍券!單親媽遭國二孩討錢 回

作者: f22raptor (Alphago)   2020-07-16 10:46:55
※ 引述 《leon105 (@@)》 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  
: 2.記者署名:
: 邱茀濱
:  
:  
: 3.完整新聞標題:
: 領1萬2三倍券!單親媽遭國二孩討錢 回絕竟被嗆「侵占」...網友戰翻
:  
:  
: 4.完整新聞內文:
: 「振興三倍券」昨(15)日起開放領取,但卻傳出有家長剛領完1萬2的三倍券回到家後,
: 隨即被國二孩子討錢,不料拒絕說要拿來買家用品後,更被小孩嗆說「這是政府發給他的
: ,你這是侵占」,讓她十分苦惱。
:  
: 一名男網友在「爆廢公社」PO文指出,他的女性友人小孩今年國二,看見媽媽領了振興經
: 濟的1萬2回家後,立刻上前索取屬於「他的3千」,「我朋友不讓他拿,同時說這些要拿
: 來買家用的。小孩就跟我朋友爭吵著說『這是政府發給他的,是屬於他的,你這是侵占』
: 。」
:  
: 沒想到,國二生一番話讓母親氣炸,「你說是你的,那你拿1000出來,我就給你,這1000
: 是我墊的,你要就拿1000出來,我3000馬上給你。」原PO說孩子聽完非常憤怒,直接用力
: 甩門回房。
:  
: 原PO表示,友人和小孩吵完後,便打來向他訴苦,讓他不禁好奇「到底誰是對的?誰是錯
: 的?我個人覺得孩子,有錯也不能說全錯。站在有家事(室)的立場,當然是全額拿來當
: 家用才是對的。」
:  
: 貼文才剛出,瞬間引發大批網友討論,目前有近3千則留言,紛紛指出「那就給小孩阿,
: 以後註冊費之類的都自己繳!像我家小孩跟我要零用錢,我都回她,是誰規定要給小孩零
: 用錢的」、「拿一千元過來,三千給他。以後的必要開支,自理」、「這孩子...」、「
: 一定是有很想要的東西啦,好好的溝通是問一下他想要什麼啊」。
:  
: 另外,也有部分網友認為「用小孩的身份換的券,當然是小孩的啊」、「2個都有問題,
: 誰允許你擅自幫小孩領的,小孩不出1000有什麼資格拿劵」、「我兒子國一,今天領券也
: 一直說是他的。我說那3千,有1千是我付款的,費用也會拿來買他需要的東西,不是想要
: 的東西~所以他可能比較沒意見」。
: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716/1761634.htm
:  
核心問題在於這三倍券到底是誰的
從政府發券的規定來說
小孩身份配的券就是屬於小孩的
但中華圈文化講究身份權位
過去的君君系列那套
依然深植人心
君臣關係演變成老闆與員工關係
(你不聽話 不好意思 明天不用來了)
在家裡就是親子關係
(你不聽話 不好意思 在我家你就是要聽我的 不然_____ 空格請自行填入一堆處罰或是情
緒勒索)
常見的傳統婆媳或是姻親關係也是一樣的狀況
(你進來我家 就是要服從我們家的方式 不然_____ 一堆方式可以搞你)
你是聽命的身份你就是有義務服從
你想照你的意思去做嗎?
請你等到你的輩分做主了再說
如果還沒請服從謝謝!
所以家長就是覺得家裡就是我的領域
小孩屬於我的全權管轄範圍
所以我的就是我的
小孩的還是我的
整套邏輯和概念就是這樣
反觀美式家庭觀念就不太一樣
小孩不是父母的附屬也不是這整個權力體系的一份子
所以到一定的年齡就會讓他完全自主獨立決定
比較不會有什麼清官難斷家務事
或是家規在可以某種程度上跟法律雙軌並行的情形出現
作者: StNeverRush (circlehuang)   2020-07-16 10:50:00
然後美國養出一堆不怕武漢肺炎的白痴 真成功
作者: ghchen1978 (甚麼都不是)   2020-07-16 10:52:00
所以國二生有自主決定的能力了嗎?
作者: CyBw   2020-07-16 10:54:00
這很難界定,父母花錢養拿走有理,但國家給每人振興劵小孩想拿有理,自己喬好別鬧新聞
作者: nosay (擁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統)   2020-07-16 10:54:00
中二生不是說假的 ~ 打人殺人生小孩都會 ~ 這樣算不算自主
作者: MMyDD (不要停)   2020-07-16 10:54:00
那取消監護人制度,小孩犯罪跟父母無關
作者: ghchen1978 (甚麼都不是)   2020-07-16 10:55:00
那快點找大法官記者律師阿,不是已經能自主了嗎?
作者: echochrome (Angus)   2020-07-16 10:58:00
糗就糗在照身分領 家長還先墊一千家長不出一千 小孩子在那邊吵 那就有得玩了
作者: MMyDD (不要停)   2020-07-16 11:01:00
看法條吧 https://reurl.cc/0o3ZNk1103 受監護人之財產,由監護人管理。執行監護職務之必要費用,由受監護人之財產負擔。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20-07-16 11:14:00
瞎扯什麼東西 美國法律對未成年人也是一樣好嗎本案小孩就未成年 什麼美國家庭觀念進步 台灣中華文化圈
作者: roger840410 (roger)   2020-07-16 11:16:00
國中是限制行為能力人 拿去買東西家長也能禁止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20-07-16 11:33:00
父母均無法行使親權而選出的監護人,才是適用MMyDD引的條文。新聞是父母的情形,應適用的法條是民法第1087條與1088條而在屬小孩的情形,若花在符合民法第77條但書的消費下也不用父母同意
作者: rane (Frost)   2020-07-16 11:51:00
你說的跟倫理無關,是人格獨立性的問題,台灣大多數的人没有這種觀念,所以常見成年人犯錯群眾卻起鬨要家人謝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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