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司法改革是假議題吧?

作者: patric1224 (一閃一閃派大星)   2020-07-13 17:41:46
感覺這篇新聞沒什麼人在意、討論度偏低,
但是總覺得蠻可怕,
司法機關認定之結果,竟然可以因為與官員預期結果不符,
由監察委員硬是彈劾檢察官,
有政治力介入的司法,再怎麼改革,會是公正的司法?
這件的檢察官還有挺住,
但此風不可長,如果此風成為趨勢,以後可千萬別得罪高官啊。
大家應該都知道,警察機關因為受議員、民意代表、長官等政治力干涉,
公正性、獨立性不如檢察機關、法院,
如果連檢察機關、法院都失守,市井小民還是趕緊去找山靠啊。
一個連司法機關沒辦法制衡政客的國家,
無法想像政治人物會為百姓著想。
※ 引述《royroy666 (老鼠)》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
: 2.記者署名:
: 吳珮如/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彈劾曲棍球案檢察官 監委約詢自爆沒看卷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去年5月遭監察院彈劾,理由是陳隆翔2014年偵辦彰化縣曲棍球協
: 會涉詐領500多萬元補助款案違反辦案程序,但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認為,陳隆翔沒違反
: 程序,昨判免懲戒後,監委揚言聲請再審,對此,陳隆翔今在檢察官論壇公布遭監委高涌誠
: 、蔡崇義約詢的錄音譯文,顯示蔡崇義不但坦承沒看卷,高涌誠還曾詢問陳隆翔:「可以重
: 新起訴?」因此質疑監委立場偏頗。
: 此案起因民進黨前立委段宜康於2014年彰化縣長選舉期間,指控擔任彰化曲棍球協會理事長
: 的國民黨籍縣長候選人、前立委林滄敏涉嫌詐領500萬補助款,當時段曾公開說如果指控不
: 實,他要公開吞曲棍球。
: 詐領案由時任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偵辦,他調查後認為全案是協會李姓秘書長與張姓總
: 教練所為,因2人已將540萬元返還體育署,並向縣府補繳相關住宿費68萬餘元,將2人緩起
: 訴。
: 之後監委高涌誠、蔡崇義質疑此案偵辦有疏漏,立案調查後認為陳隆翔偵辦曲棍球案時,漏
: 未論斷李姓秘書長偽造印章及侵占、盜用公印文等犯罪事實,卻將應沒收並發還給彰化縣政
: 府銷毀的物品,發還給被告,違反《刑法》第219條「偽造之印章、印文或署押,不問屬於
: 犯人與否,沒收之」規定,嚴重違反辦案程序,2019年5月彈劾陳隆翔,結果引發法界強烈
: 反彈,甚至有檢察官連署呼籲反制監察院濫權。
: 陳隆翔今在檢察官內部網路論壇中貼出監委約詢譯文,高涌誠曾對陳隆翔說:「你覺得段宜
: 康段委員不會來嗎?段宜康段委員他就來了嘛(笑聲),來了,你說我們能夠說案子,噎,
: 案子沒問題,檢察官處理得都很好,然後案子就踢掉,你覺得可以嗎!」顯示此案是段宜康
: 檢舉。
: 而提到針對盜印公文的印章部分,高涌誠又說:「你覺得可以重新起訴嗎?針對學生印章那
: 塊要重查再起訴」,高涌誠甚至直言:「檢察官犯職務上面的錯誤,你不幫我想怎麼解決方
: 法,就是你要逼我們彈劾你,彈劾了以後才能夠去聲請再審,就緩起訴」,對陳隆翔施壓。
: 監委蔡崇義也和高涌誠一起約詢陳隆翔,但蔡崇義卻在約詢時坦言:「陳檢我也老實告訴你
: ,我真的沒有看卷,因為他(高涌誠)也是臨時找我的,我也是剛才才看起訴書。」蔡崇義
: 也執意要求檢方應該訊問林滄敏:「李淑惠搞不好是要扛罪也可能阿,那也應該問一下林滄
: 敏阿,他是立法委員,好,立法委員委員很大,那就去就訊嘛,否則就傳他來而已嘛,或者
: 寄給他看,蓋個章寄給他看,看真的假的,就這樣而已,什麼方法都可以」。
: 而高涌誠還對陳隆翔揚言:「我們接下來就是會找彰檢,會找你當時候的主檢啦,當然,現
: 任檢察長跟當時候核你這個再議的高檢署,我們大概都會查啦,大概也是一樣會跟他們討論
: 這個案子,到底這個案子檢方這樣子辦,會不會讓外界的人起疑竇?」
: 高涌誠最後又扮白臉說:「我們是擔心你背黑鍋啦,你知情也好,不知情也好,或許就是利
: 用你這種狀況,緩起訴也好,他們笑在心裡,就是你被犧牲啦!」
: 今天這些約詢譯文曝光後,引發基層檢察官討論,有人看完後痛批離譜,原來監委約詢是這
: 樣訊問,連卷都沒看過也可以約詢人,還語帶嘲諷地施壓,有人也質疑監委是先射箭再劃靶
: 。(吳珮如/台北報導)
: 以下為約詢錄音譯文全文(1070910約詢譯文意旨;高涌誠簡稱高、蔡崇義簡稱蔡、本人簡
: 稱陳) :
: 43:00至43:40
: 高:陳檢你也不用太在意啦,那個案由一樣嘛,監察院開門會跟你們地檢署開門一樣,你們
: 就會有告訴、告發人去,也會有不理性的告訴、告發人,其實不理性的告訴、告發人也在你
: 們的工作能量,監察院不諱言,我們也是會有告訴、告發人,這個案子不是我們自己吃飽太
: 閒要去查的啦,你覺得段宜康段委員不會來嗎?你不用這樣怨嘆監察院啦。
: 陳:我沒有怨嘆啦。
: 高:對不對,你覺得段宜康段委員不會來嗎? 段宜康段委員他就來了嘛(笑聲),來了,
: 你說我們能夠說案子,噎,案子沒問題,檢察官處理得都很好,然後案子就踢掉,你覺得可
: 以嗎!
: 01:11:42至01:30:25
: 高:我剛剛最後要問你的是說,有這樣的瑕疵,怎麼辦?這些印章印文,你現在都還能單獨
: 宣告沒收喔,你現在去聲請法院裁定,法院還會准喔…。
: 蔡:他現在在臺中了啦。
: 高:沒有,即使找不到也是要宣告沒收的喔。
: 蔡:他現在在臺中了啦,這個是彰化。
: 高:我說檢察官嘛,替檢察界啦,以你代表檢察官啦。
: 陳:我不敢代表檢察官。
: 蔡:沒有,我的意思就是你的疏忽嘛,第一沒有沒收了嘛,第二公家的印章竟然發給私人。
: 陳:所以,這個剛剛回到前面那個問題,因為我調走了,後續這個處理…
: 蔡:你沒調走之前,你也問出來了啊,你自己也想,那個是體育組的喔,體育場喔,體育場
: 是縣立喔,縣立體育場的章,這不算公文書嗎?
: 高:(笑)這麻煩了(台語),呵呵。
: 陳:所以我說,這…(嘆氣)
: 高:我現在在想,是要找你討論,說你覺得這個案子要怎麼解決,就我們現在去糾正彰檢,
: 叫彰檢現在去宣告沒收,然後想辦法看李淑惠那邊東西還在不在,叫李淑惠交回來,你覺得
: 作檢察官,檢察官界啦,或說是彰檢啦,要怎麼處理這個案子。
: 蔡:第二個,你用偽造私文書把它處理掉,那公文書部分怎麼辦。
: 高:然後印章沒有處理的部分,選手印章沒有處理的部分怎麼辦。
: 蔡:還有商業會計法的部分。
: 高:我再就教你,你覺得檢察官,現在你看到一個案子,有這樣子的,我也不要用零零落落
: (台語),反正它就是有瑕疵。
: 陳:對不起,零零落落(台語);對不起
: 高:我覺得你這樣就是動脾氣。
: 陳:我不是動脾氣。
: 高:我是要跟你
: 陳:零零落落(台語),辦得零零落落(台語)。我現在能想到的補救措施,所謂的補救措
: 施,那就是因為卷在彰檢那邊,那可能就是由彰檢的後手檢察官去就這部分單獨宣告沒收的
: 部分,再傳喚李淑惠…。
: 高:那緩起訴呢?偽造公文書
: 蔡:跟商業會計法。
: 高:學生的印章部分咧。
: 蔡:還很多呢(呵呵)。
: 高:你覺得可以重新起訴嗎?
: 蔡:偽造公文書,有沒有,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是牽連犯,牽連犯92年以後也改了,92
: 年後是一罪一罰了。
: 高:你覺得可以重新起訴嗎?針對學生印章那塊要重查再起訴。
: 蔡:那一塊有沒有碰到,那個林滄敏的印章到底是真授權,假授權,偽刻的。
: 高:他簽結,不過簽結反而好解決。因為行政簽結,真的要重查還是可以。麻煩的是緩起訴
: 嘛。
: 蔡:緩起訴就確定了嘛。
: 高:緩起訴那個偽造公文書變成偽造私文書,你覺得這個要怎麼解決?(笑聲)
: 蔡:那個要怎麼解決,那是確定的東西啊。
: 高:我知道怎麼解決,從來沒有人用過,但是我相信你回去跳起來,或者是你在這邊就跳起
: 來,刑事訴訟法420條第1項第5款,再審
: 蔡:呵呵(笑聲)。
: 高:再審用什麼,檢察官犯職務上面的錯誤,你不幫我想怎麼解決方法,就是你要逼我們彈
: 劾你,彈劾了以後才能夠去聲請再審,就緩起訴,刑事訴訟法260條熟不熟?未經撤銷緩起
: 訴,緩起訴確定了,2年過了,要怎麼重新起訴?準用420條第1項第5款,你要我去用那個嗎
: !你們不要檢察官論壇又回來罵我,說我專門找檢察官麻煩,我相信你今天來就覺得說,只
: 不過沒傳一個林滄敏而已,你監察院就這樣子來調我、這樣來整我,為了一個政治性案件就
: 要來整我,你覺得是這樣嗎?你覺得我們今天攤開來給你看的證據不清楚嗎?
: 蔡:所以,陳檢我也老實告訴你,我真的沒有看卷,因為他也是臨時找我的,我也是剛才才
: 看起訴書,我一看、一翻,我說這麼漏洞那麼多,第一你後面附表一堆,我不知道你附表是
: 不是廉政署的附表,你是不是抄他的附表,我不知道,還是你自己製作的,如果自己製作的
: ,費這麼大的心思去作這個附表,來緩起訴,如果是那些內容都抄廉政署的,為什麼急著抄
: 廉政署的趕快結案,你說我們都不會有政治聯想,我不會有政治聯想,我連誰陳情的,我連
: 林滄敏那時候是不是立法委員,對我來講,我根本還沒有什麼概念。
: 高:因為他的心證就是李淑惠,就是李淑惠的問題啦
: 蔡:所以我說,有林滄敏的印章,他是理事長,為什麼連問他一下這個印章怎麼來的,是不
: 是你的,還是你授權給他,還是說是不是他自己私人刻的,是不是,附表是他的吼,你是不
: 是用他的附表,你報備一下,緩起訴處分書的跟廉政署的…。
: 高:對啦,就是只查那個體育署發現。廉政署的移送書說這個是體育署發現嘛。那因為他要
: 下緩起訴,所以他把廉政署發現的那個拿掉。
: 蔡:阿奇怪,為什麼急著這麼起訴去抄他的,因為檢察官通常來講,廉政署送案也不見得全
: 部對喔,搞不好有多、有少,檢察官要重新去查。
: 高:陳檢今天這樣回答,就是要我往上去找那個時候的主檢,跟那個時候的高檢署,對你這
: 個職權送再議的駁回,我們當然是要。
: 蔡:我們本來還抱著一個心情,就是要來問你,問看看檢察官是什麼案子而已,我看你林滄
: 敏那個態度,也引起我的興趣,真的要查,因為我嚇了一跳,怎麼會有人提到林滄敏,態度
: 會這個樣子,我自己也嚇了一跳,我們都有錄音嘛。
: 陳:我知道,我知道。
: 蔡:所以我一直很好奇,那這樣好了,我就查到底,對我來講,我本來是覺得,檢察官緩起
: 訴這樣而已,可是我剛才這麼一翻,我跟你同樣時間,你翻得比我還早喔,我是剛才一邊高
: 委員在問,就乾脆說緩起訴也給我看一下,唉唷,公文書不見了,商業會計法不見了,有林
: 滄敏的印章,是真的假的不知道,李淑惠說是假的,可是那是被告的自白阿,不能當唯一的
: 證據,李淑惠搞不好是要扛罪也可能阿,那也應該問一下林滄敏阿,他是立法委員,好,立
: 法委員委員很大,那就去就訊嘛,否則就傳他來而已嘛,或者寄給他看,蓋個章寄給他看,
: 看真的假的,就這樣而已,什麼方法都可以,問題是連動都沒有,沒有任何的偵查作為,然
: 後你就跟我講232(按:當時被付懲戒人口誤,應為刑訴228第2項),對被告不能先行傳喚
: ,所以我就問你說,我不相信你的案子裡面,被告都沒有先傳的,因為檢察官很多都會先傳
: 被告,這是沒辦法的事情嘛。
: 陳:我必須跟委員說,我真的很多案子。
: 蔡:剛才你注意聽喔,我剛才講的是說這些證人、某某人,這些學生都有來,為什麼你林滄
: 敏沒有用證人來問他,所以我就問你,證人哪一條,告訴我刑事訴訟法哪一條證人不能傳來
: 問的?
: 陳:我通常會傳證人的話,會有一個待證的事實。
: 蔡:待證事實是這個章到底真的假的。
: 陳:待證的事實。
: 蔡:待證事實是這個林滄敏的章到底真的假的。要我,我辦案這麼久的經驗,我一定會問的
: 嘛,這個很簡單,這個要是假的不得了,你連理事長的章都偷刻,這整個協會都被你一手抓
: 。
: 高:他的意思是,其他行政人員同樣的章也被她(按:指李淑惠)放在那邊。
: 蔡:辦刑事訴訟一個很重要的,一罪一罰,每一個人是每一個人不同的案件。
: 陳:對,我知道,我記得當時他們好像有,就是說,這個案子好像有上新聞,鬧得沸沸揚揚
: 的時候,林滄敏那邊有一個說法。
: 蔡:我們剪報只是自動分案而已阿。
: 陳:我知道。
: 蔡:那可以阿,你就叫他出個公文來,說這個章是不是我的,還是蓋給他看一下,是不是你
: 的章,都完全沒有任何,你知道我的意思嗎?完全沒有任何偵查作為,所以我會好奇的原因
: ,我就這樣隨口問一下,林滄敏連問都沒有問。
: 高:沒有啦,我雖然不願意碰,我也不會期待你說,就是尊重你的偵查判斷跟偵查作為,不
: 過我想我應該還是會寫在調查報告裡,至少從我律師20年的經驗,真的沒有碰過檢察官,或
: 許,我不曉得,我同意,我沒有要惡意影響你,我覺得有一個困難,你們剛好遇到一個立法
: 委員,當屆要選縣長,你們檢察官任何的作為都有可能影響到選舉,當然是要謹慎沒有錯,
: 可是就像蔡委員講的,是平常心辦案,平常心辦案就是你也可以等選後嘛,你選後也總是應
: 該問一下林滄敏,至少從我律師來講,不問真的是一個很怪的事情,原因在哪裡,原因在於
: 說,你如果真的下去想,李淑惠有沒有可能是自己擔起來,當然有可能,但是林滄敏有沒有
: 可能他事實上是共犯,也有可能阿,所有證據切到這邊…。
: 蔡:只是有可能而已。
: 高:切到這邊的時候,你總是,沒有證據辦他,同意嘛,可以簽結,可是連問都不問,真的
: 有一點怪,你懂我的意思嗎?
: 陳:因為我當初的想法是說,即便我傳他來問,我手上沒有。
: 蔡:有阿,有他的印章。
: 陳:沒有可以吐他的。
: 蔡:沒有,這個印章是不是你的。
: 陳:沒有可以吐他的他..。
: 蔡:然後把帳戶扣起來,扣這些帳戶來,你蓋章,你不知道不知道這是假的。
: 高:陳檢,這個有一個,因為喔,最壞最壞的狀況,不過也不一定,現在來想或許他是對的
: ,我說最壞最壞的狀況就是簽結嘛,不辦他嘛,那傳來以後,反正你也不辦他,也是簽結阿
: 。
: 蔡:對啊,也是簽結阿。
: 高:呵呵。
: 陳:這我懂你們的意思,因為..。
: 蔡:連問都不問,簽結才怪。如果有問他,簽結一點問題都沒有。
: 陳:實務上其實很多簽結的案件,是沒有傳被告的。
: 蔡:我告訴你,我絕對知道,所以你不必再跟我講實務上很多,我只告訴你,雲嘉南,我在
: 臺南高分院20幾年,縣市長被起訴的是一堆,你相信嗎?不信你上網去看,幾乎手指頭都可
: 以數得出來,幾乎所有的縣市長都到法院來過,理由很簡單,不管他是不是政治案件,對辦
: 案的人員一樣的心態,就這樣。
: 高:我說平常心的意思就是這樣子。
: 蔡:而且你這個案子又特別辦得快,你自己又講說金錢那麼多,又是政治很敏感。
: 陳:我要更正說法,是卷證那麼多。
: 蔡:這卷證哪裡多,這卷證才,哪叫多。
: 高:平常心是這樣,假設你,真的純私人,假設一個很平常的案子,一個公司,董事長跟總
: 經理被股東會告背信,董事長說所有的事情,我們公司是總經理制,所有事情是總經理處理
: ,我的章通通放在他那邊,所以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他對外發一個廣告,結果你們找了總
: 經理來,總經理說對,董事長都不知道,我就不相信你連董事長都不傳。
: 蔡:而且你跟我講說,卷那麼多。
: 陳:假設的說法,我沒有辦法回答。
: 蔡:那個,陳檢察官,這個卷在司法界來講,很少,算非常少。
: 高:最後,因為我4點15有事一定要離開,最後還是一樣,你覺得這個案子要怎麼解決,除
: 了彰檢,那個沒收,它可能另外要處理,緩起訴本身怎麼解決,就另案再查?
: 陳:因為它沒有在原來緩起訴處分的效力的話,那就是另外再查。
: 高:那偽造公文書這個怎麼辦?
: 陳:沒有去論到這一塊的話。
: 高:有阿,犯罪事實已經包進去啦,只是你施用的法律適用到偽造私文書。
: 蔡:(笑聲),來那個緩起訴書給他在看一下。
: 陳:這不用了,我知道。
: 蔡:你接不接受說,我是第一次看緩起訴書才有點嚇到的感覺,我覺得偽造公文書跟偽造私
: 文書的差距是很大,委託公務員跟不是委託公務員的差距也是很大。
: 陳:我知道阿。
: 蔡:介於那個邊緣的案子,如果不認為是委託公務員,最少也是情節重大,你不認為情節重
: 大嗎?
: 高:一個國小老師、一個國小體育組長,他是單項協會的秘書長,他利用這個體育署,我們
: 審計部一直有意見說,這個不管是公務預算或是體育發展基金,先給計畫就給一筆錢的方式
: ,然後你也有查到阿,她103年的錢拿到後,200萬就馬上還她姐姐戶頭。
: 蔡:然後我們審計部都去查了,審計部能夠查的預算是公家的才能夠查,審計部都去查的東
: 西,竟然跟公家都沒有關係,公這個字,都沒有沾上邊,審計部一查之後,她去還錢,然後
: 認為她事後有悔意,如果審計部不去查的話,那她錢就沒有還了。
: 陳:唉。
: 高:好啦,我也不批評啦,回去吼,你說你要查那個相關見解,麻煩你那個相關見解再補給
: 我們。
: 蔡:你查相關見解,我也很好奇,蓋公印章,說不是公文書。
: 高:不然就是,你回去轉達也OK啦,我們接下來就是會找彰檢,會找你當時候的主檢啦,當
: 然,現任檢察長跟當時候核你這個再議的高檢署,我們大概都會查啦,大概也是一樣會跟他
: 們討論這個案子,到底這個案子檢方這樣子辦,會不會讓外界的人起疑竇,就這樣子,好不
: 好,所以我原先最後一個問題,剛剛你也回答了,就是說上面有沒有人指示你,外面的人看
: ,我想你在司法界那麼久,你那時候年輕嘛,一個特偵組發下來的案子,阿你們檢察長跟主
: 檢,就放著你去作,你知道嗎?這是很難想像。就一路綠燈上去。
: 蔡:所以我才說,我一問才知道真的是敏感案件耶,原來是段宜康陳情的喔,怎麼會這麼快
: 就緩起訴,大家都不講話,一路通到上面。
: 高:我們是擔心你背黑鍋啦,你知情也好,不知情也好,或許就是利用你這種狀況,緩起訴
: 也好,他們笑在心裡,就是你被犧牲啦。你不要跟我說你當了9年的檢察官,這種可能性不
: 存在。
: 陳:這我不敢去想。
: 高:哈哈哈。
: 蔡:最後這個問題,你怎麼解決緩起訴(笑聲)。
: 高:沒辦法阿。
: 蔡:讓他講(笑聲)。實在很抱歉吼,我來沒想到會這個樣子,我本來他是說我司法經驗比
: 較熟,來看看阿,我就下來,所以我就提早下來阿,跟你聊阿,他的卷宗裡面的事情,我還
: 沒有…,東西這麼少而已阿。
: 高:我是看過卷,你是沒看過卷(按:高與蔡聊天)
: 蔡:我連緩起訴都沒看過,卷這麼少,他有寫給我一個初步報告,就這個東西,我看到曲棍
: 球協會,我才想到是不是吞曲棍球這個案子。之後,你們兩個在聊天,我就拿起緩起訴書看
: ,因為證人裡面沒有林滄敏嘛,我就問你為什麼沒有林滄敏,你就開始劈啦,那一定有政治
: 案件,就這樣而已。
: 陳:真的很抱歉,收到這個,主觀會認定說,好像我想。
: 蔡:現在不是主觀認定的問題,我講的經驗法則跟論理法則,我不知道哪一點有通。
: 高:你知不知道你們次長有打電話來?你們主檢就跟次長講,就會覺得我莫名其妙,我為什
: 麼明明這個案子就沒有必要傳林滄敏,就以為我只要問你為什麼不傳林滄敏,有這麼簡單嗎
: ?(笑聲)。
: 陳:因為這上面寫的案由。
: 高:我看一下
: 蔡:「..及追究實際負責人員」。
: 高:哈哈哈。
: 蔡:這一點我更正。
: 高:這是我們調查官(笑聲)正義感發出來。麻煩你確認一下那個。
: 蔡:你等一下,有問題都可以改吼。
: (01:30:25到檔案最後已無約詢之錄音部分)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s.yam.com/rLTeU
: 6.備註:
: 逐字稿長 自己看
: 小菸提的續任監委最公正了 膽敢不從?!
: 人權律師 呵呵
: 官吶!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20-07-13 17: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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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ollfd (Qoo..)   2020-07-13 17: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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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graer (>.^)   2020-07-13 17:49:00
顏色正確你少嘴喔
作者: k23 (k23)   2020-07-13 17:49:00
再給四年 一定 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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