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衛生局墜樓女曝遭人夫性侵 正宮發聲:誰

作者: around14357 (arrd)   2020-07-05 17:23:54
※ 引述《solumate (姆咪魯肥宅)》之銘言:
: 對於有「精神問題」和「人格問題」的女人來說,
: 性侵的存在與否,往往是一種可變動的狀態。
: 今天我心情好,那天發生關係就不是性侵,
: 今天我心情不好,那天發生關係就是性侵,
: 她們很多也不是故意要汙衊或算計,
: 而是真的打從心底相信,自己隨時可以重新定義,
: 也就是我們說的:「越想越不對勁」。
: 但這也不奇怪,
: 因為她們精神不穩定、人格不穩定、人際不穩定,
: 所以對於是否被性侵的記憶,自然也不穩定。
: 而這種心理狀態,很多人是認同的,
: 講白了,就是有一定比例的族群,特別是女性,
: 他們對於性侵的定義,
: 和我們想的不一樣,和法律定義的也不一樣。
: 當初房思琪是如此,現在這女人也是如此,
: 只能說男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 否則遇到就麻煩了......
約會強暴是台灣性侵犯罪的大宗。
原事件的真相如何我不清楚,但是看了這類事件不禁覺得古代中國或現今某些國家那種限
制未婚男女單獨來往的作法其實是保護了女性。
台灣人總以為印度性侵犯罪率高,但在印度這樣比較傳統的社會,發生約會強暴的事件會
比台灣少很多。
看過一篇報導,台灣的性侵犯罪率比印度高。
縱使女方在約會時被性侵了,也往往只會是各說各話。
而且很多人會覺得是女方的問題,八卦很多鄉民就是如此。
在有通姦罪的國家,如過去台灣,被人夫性侵的女性如果沒辦法有足夠證據證明自己被性
侵,有可能反而被正宮告而吃上通姦罪。
這也是為什麼通姦罪應該廢除的一個原因。
我們有時看到一些國家的新聞,女性報案性侵反而被以通姦罪處罰。
而這樣的事在過去有通姦罪的台灣,也不知道發生多少次了。
通姦罪的存在造成被人夫性侵的女性在決定要不要報案時會有心理壓力。
這個新聞事件那位表示自己被性侵的女性當初不報案是不是也是這樣的心理呢?這我不知
道。
也許真相永遠不得而知,當事人的自殺使得更難查清事情真相。
然而人都終有一死,是非曲直就交由上帝的審判吧。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20-07-05 17:24:00
上帝已死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0-07-05 17:27:00
問題是後續一直有的性行為要怎麼算...第一次是是強暴,第二次還是強暴,然後一直自願被強暴...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20-07-05 17:28:00
真的被強暴就是去報警 不是越想越不對勁 是要想多久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20-07-05 17:29:00
反正就說某次很久之前的關係是強暴,查不出來、無法定罪
作者: as2s2ss2s (Freed)   2020-07-05 17:29:00
看到比印度高就可以end了,你不懂B型社會
作者: around14357 (arrd)   2020-07-05 17:29:00
有一種可能是性侵者看被性侵的不敢聲張,所以就得寸進尺。這個事件真相如何我不知道,但是有這種可能。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20-07-05 17:30:00
也不要緊,只要炒得夠大夠兇,能讓對方社會死亡就好了。
作者: yamamoon (閻月)   2020-07-05 17:30:00
有時候後續的性行為是源自初始被強制性交的壓迫威逼等等,所以也不見得是自願的……久了被害人心理出現問題也可能說服自己是自願的來欺騙自己……
作者: genheit (genheit)   2020-07-05 17:31:00
國家不應該介入這種複雜的愛情故事
作者: weltschmerz (威爾特斯克˙悶死)   2020-07-05 17:31:00
印度最喜歡那種十幾二十個一起輪
作者: egghard29 (haha)   2020-07-05 17:31:00
你都說真相不得而知 結果還一口咬定是性侵
作者: rex870325 (老李)   2020-07-05 17:31:00
黃天當立
作者: genheit (genheit)   2020-07-05 17:32:00
她在"被強暴"後又跟男的交往.....,那真的是強暴嗎??
作者: yamamoon (閻月)   2020-07-05 17:32:00
有部臺影“寒蟬效應”就是講述類似的情節
作者: around14357 (arrd)   2020-07-05 17:33:00
egghard29 我哪裡有咬定這件事是性侵?我只是在說明有這種可能性。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0-07-05 17:34:00
用點大腦 一次是性侵犯沒搜證 兩次是性侵犯沒蒐證 三次四次五次數不清了 每一次都不蒐證?越想越不對勁也可以事後蒐證提告啊現在是連越想越不對勁的蒐證提高都沒有耶
作者: asidy (當宅宅也是很辛苦的)   2020-07-05 17:35:00
哇~比印度高耶,別印象了資料拿出來鄉民研究啊
作者: around14357 (arrd)   2020-07-05 17:36:00
pauljet 你要去了解有些被性侵者不敢聲張的心理好嗎?用你的想法去看是沒意義的。https://crossing.cw.com.tw/article/8550
作者: opprticx (噹噹噹大膽的寄了,)   2020-07-05 17:37:00
婚前性行為一律視為強暴,什麼事都解決!
作者: around14357 (arrd)   2020-07-05 17:39:00
如上連結的報導與資料"誰說印度是「性侵大國」?讓數據說話,台灣性侵案比例至少是印度的1.6倍,官方統計更高達27倍!"
作者: ling801 (Stella)   2020-07-05 17:40:00
很多人沒有職權騷擾的概念
作者: lolen (很久沒練琴了 嗯)   2020-07-05 17:41:00
有的人被強暴後精神錯亂,產生斯德哥爾摩症狀,說服自己是因為交往才發生關係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0-07-05 17:43:00
我的想法當然是沒意義的 南檢不起訴書有意義了吧?
作者: around14357 (arrd)   2020-07-05 17:43:00
lolen 斯德哥爾摩症狀也是我想要講的,是有這種可能性存在。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0-07-05 17:44:00
我一沒錢二沒長相 女人也不會看一下我 我的想法當然是沒意義
作者: modkk (魔德軻軻)   2020-07-05 17:44:00
超多越想越不對勁的,我還是保守覺得不好說
作者: ballking69 (波奇)   2020-07-05 17:46:00
上面應該很多人沒聽過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0-07-05 17:46:00
斯德哥爾摩症四要素去看一下 哪個符合了?受害者必須在資訊封鎖的環境
作者: around14357 (arrd)   2020-07-05 17:47:00
pauljet 性侵要證明就已經有難度了,何況當事人已經死亡要證明更難。法官不是上帝,他只能以他得到的證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0-07-05 17:47:00
也就是受害者的資訊來源只有加害者
作者: kaodio (WOLRD)   2020-07-05 17:47:00
上法院就是講証據 台女一堆爛訴的怎麼不講 想想通姦除罪教
作者: around14357 (arrd)   2020-07-05 17:49:00
kaodio 不用跟我爭執,我並沒有下定論,只是說明有這種可能性,反正人類全都是得死的,是非曲直就交給上帝的審判吧。
作者: EarlyInMay (2000-2007)   2020-07-05 17:50:00
說被性侵就去報案的換位思考自己被行業大老甲性侵會立馬ㄧ秒報案嗎 猶豫一天鼓起勇氣報案還有證據嗎
作者: kaodio (WOLRD)   2020-07-05 17:51:00
這麼多新聞就是在教你被性侵就是馬上報案啊 學不會怪我嘍
作者: cpks (123456)   2020-07-05 17:52:00
通姦罪要廢除的最大目的是保護告訴人,而非被告
作者: CVBL (嘻)   2020-07-05 17:53:00
越想越不對勁那種人的心態跟真正被強暴的人的心態天差地別,前者就是輸贏沒差反正就是告了再說
作者: carefree1028 (Elaine公主)   2020-07-05 18:02:00
現在還是有很多女生被性侵不敢說的。。不是簡單說一句,被性侵就去報警。如果對被害者來說,有那麼簡單,不會有那麼多悲劇。光是看某群人叫人家去報警,然後背後又要說人家,公審人家。。就知道。。。
作者: kaodio (WOLRD)   2020-07-05 18:02:00
那就是像秦偉一樣啊 你不去就是另類幫兇
作者: around14357 (arrd)   2020-07-05 18:06:00
carefree1028 你說的沒錯,板上某些鄉民一方面說要被性侵者報案,可是對於報案性侵的事件,他們又往往以"事後越想越不對勁"來調侃,甚至有些鄉民會暗指女方要以此獲利,這些言論都會造成一種壓力。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20-07-05 18:11:00
通姦除罪之後,民事賠償應該也要廢除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YVgo8b0GZAWhy we cannot believe woman, watch this.
作者: around14357 (arrd)   2020-07-05 18:35:00
newstyle 你說的這事件是個"小孩"的證詞發生錯誤,你卻解釋成女人的證詞不可信。要不要乾脆如某些伊斯蘭國家那樣規定女人證詞的效力只有男人一半?我發現很多鄉民的觀念其實跟伊斯蘭社會很像,如支持以刑法處罰通姦,如認為女性證詞比較不可信等等。
作者: myyalga (微風隨飄)   2020-07-05 18:37:00
通姦除罪化後,還在通姦三小?
作者: around14357 (arrd)   2020-07-05 18:42:00
這個當事人發生疑似被性侵事件的時候,台灣還沒通姦除罪化。所以當事人當初是有可能出於害怕被正宮告通姦罪的心
作者: wuyiulin (龍破壞劍士-巴斯達布雷達)   2020-07-05 18:44:00
性侵會有證據,當場就要報案。不報案是什麼心態
作者: around14357 (arrd)   2020-07-05 18:44:00
理而不敢報案。當然我也只是說有這可能性存在,真相為何也不知道。
作者: wuyiulin (龍破壞劍士-巴斯達布雷達)   2020-07-05 18:45:00
壓力個屁,到底是越想越不對勁還是真的被性侵?
作者: around14357 (arrd)   2020-07-05 18:57:00
wuyiulin 性侵的證據有時很難證明吧。而且不要說女性被性侵不敢報案,也不乏有男性被男性性侵不敢報案的。不論男女仍然有很多人將被性侵視為是一種羞恥不敢聲張。就問板上的男性鄉民們,若被男性性侵,每一個都會報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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