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愛女遭勒斃姦屍、老父哀求判死!法官認嫌

作者: COCOCCC (COCOCCC)   2020-06-19 08:55:12
※ 引述《dlevel (府城中西里菜)》之銘言:
: ,導致被害人因此窒息死亡,殺人情節雖屬嚴重,然相較於其他犯罪手段更兇殘的殺
: 人案件,本院因此認為被告的「殺人手段尚非殘忍惡劣」,並綜合考量被告強盜的手
光就這個理由就很詭異
甚麼叫相較其他犯罪手段更兇殘?
照這種邏輯,每個殺人犯跟陳進興相比都乖得像小狗一樣
所以基本都可以直接導論殺人手段尚非殘忍惡劣
啊不就有種一點說本官就是不想判死就好了?
殺人、強盜、強姦、也沒自首都沒事了
以後要不要乾脆明文寫上殺1、2個人最高就判無期就好了?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20-06-19 08:56:00
台灣法官不敢判死好多年了
作者: qqq123455 (若汝不悅,勿觀之)   2020-06-19 08:56:00
啊就是沒殺到法官會認定要判死刑的人啊
作者: dcggj2394 (阿阿阿掉了)   2020-06-19 08:56:00
你會被嗆法盲
作者: belucky   2020-06-19 08:56:00
殺幾個判死刑在法官潛規則裏 他們很清楚該怎麼判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0-06-19 08:56:00
不是法律人相關者被殺害,一律無罪
作者: aterui (阿照井)   2020-06-19 08:57:00
可能真的判死刑會被某些團體騷擾吧,他們有管道可以投訴到
作者: preisner (ppp)   2020-06-19 08:57:00
兇殘一點就說是淩虐致死非謀殺, 怎麼樣都不死刑
作者: kianwei (kianwei)   2020-06-19 08:57:00
不曉得484恐龍被殺才是叫手段殘忍?
作者: bcs (= ="frailty..gggg XD)   2020-06-19 08:57:00
法官判刑也要政治正確,可憐跟對岸一樣
作者: HenryLin123 (HenryLin123)   2020-06-19 08:57:00
早就是說理由隨他掰了,法匠只會叫你看判決書。
作者: kianwei (kianwei)   2020-06-19 08:58:00
非恐龍滅絕都不能認為是手段殘忍就對了
作者: berserkman (to be brave)   2020-06-19 08:58:00
「還沒到罪大惡極」是法官不判死的絕招啊 被你破梗了
作者: kilof (KiLoF)   2020-06-19 09:00:00
射箭再畫靶
作者: ilovezelda (戴綠帽的林克)   2020-06-19 09:00:00
台灣最近都這樣啦 很重視被告的權利 所以法官有時候會出現很好笑的判決
作者: poqwiuer (robert)   2020-06-19 09:00:00
竹東案 輪姦凌虐滅屍 都沒判死了勒死人哪算殘忍惡劣建議用相同手段對付兇手 不讓他死反正不殘忍惡劣
作者: kkira (基拉)   2020-06-19 09:04:00
希望那些可教化的殺人犯不會挑到法律人的家屬
作者: michaelwu (我是阿鋪)   2020-06-19 09:15:00
小燈泡也不夠殘忍 笑死 法官484都沒死過在那邊風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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