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送柯韓粉去香港算介入嗎?

作者: OEC100 (OEC100)   2020-05-22 23:04:16
就等你們蟑螂做球了
介入是口頭的譴責還是實質的修法呢?
修法條文全文內容
https://reurl.cc/R42Y59
希望給予香港實質之幫助,其祿辦公室自四月份就開始研討 #香港及澳門關係條例 的修正
,並於5/15院會通過一讀排入委員會進行審查。節錄修法重點如下:
 
目前對於港澳民眾之庇護,僅能按「香港及澳門關係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處理,即因政治
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得個案處理。然而此項條文內容 #過於空泛 且行政院
也未另定程序或審查辦法來保障相關申請庇護者之權利。
 
目前條例對於如何判定緊急危害並無明確標準,而所謂的「必要之協助」更是沒有具體的方
案。至於是否可以給予「合法居留」權? 還是只是暫不遣返亦模糊未定。
 
台灣民眾黨以做實事、國家治理為本務,我們不喜虛假空泛的口號和法律條文,故提出修法
重點如下。
 
因 戰爭而導致流離失所者、#種族、#宗教、#性別或性傾向、#屬特定社會團體或持特定政
治意見,離開香港或澳門,且有充分正當理由恐懼受迫害,#致不能受香港或澳門之保護或
因該恐懼而不願返回香港或澳門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庇護。
主管機關接獲庇護申請後,應依前項要件進行實質審查,並邀集相關機關代表、專家、學者
及其他社會公正人士召開審查會。
審查成員須有促進及保障人權有關之公民團體實務經驗且著有聲望者不可少於三分之一;任
一性別之委員,則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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