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南人妻拉老闆上摩鐵!丈夫房外「苦等8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20-05-11 22:42:53
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台南人妻拉老闆上摩鐵!丈夫房外「苦等8小時」結局很悲傷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李姓人妻平時在一家顧問公司工作,卻與老闆譜出禁忌之戀,在2017年5月上汽車旅
館開房間。丈夫發現後一路尾隨,在兩人投宿的房間對面也開了一間房,苦苦守候1夜,
直到天亮妻子準備離開,才報警捉姦。由於無明確事證,檢方處分不起訴,但法官認為兩
人行為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界線,判賠15萬元。
丈夫指出,他與李女2007年2月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孰料妻子從2016年10月起多次在
外過夜,留他一人獨自照顧。2017年5月10日,他到妻子上班的公司等候,當場目睹妻子
與張姓老闆一同驅車離開,進入一家汽車旅館。他強忍情緒,在兩人投宿的房間對面開房
,苦守一夜。
隔天清晨6點多,丈夫看到對面房間的鐵門緩緩升起,妻子正要開車離開,立刻上前質問
。當時張男聽聞聲響,穿著一件內褲外出查看,丈夫立刻報警處理。不過,檢警查無明確
通姦事證,刑事部分只能處分不起訴。
丈夫認為,他的配偶權遭侵害,造成身心極度痛苦,因此提出民事告訴,向妻子求償100
萬元。李女辯稱,她沒有多次在外過夜,而且當天本要獨自投宿,只是老闆擔心她身體狀
況不佳、耽誤工作,才會前來關心,並在房內沙發待到早上。
法官認為,張、李2人孤男寡女在私密場所共處一室,時間長達8小時,男方甚至赤裸上身
,考量李女已有家庭,兩人行為親密,已逾越一般社會觀念正常男女友人交往界線,共同
不法侵害原告配偶權,判李女須賠15萬元精神撫慰金,不得上訴。
至於張男,也被判賠15萬元,案件仍在上訴中。不過,夫妻倆已於2018年10月離婚。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510/1711121.htm
沒有證據啦
作者: GGINDOWBOW (吃肥肥裝頹頹)   2020-05-11 22:43:00
台南QQ
作者: bruce1119 (dapigoo)   2020-05-11 22:43:00
顏色正確
作者: tearness (塔綠班文字獄服刑中 幹)   2020-05-11 22:43:00
偷情狗男女建議直接拿刀砍死
作者: arickal (arickal)   2020-05-11 22:47:00
不得上訴 仍在上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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