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鄭捷死了,問題解決了嗎?part two

作者: ato0715 (熊)   2020-04-30 20:35:43
※ 引述 《deepinheart (心深處)》 之銘言:
:  
: ※ 引述《norvasc (Norton)》之銘言:
:  
: 上次發了一篇鄭捷死了 問題解決了嗎?被噓到爆。
:  
: 今天應該要再來發一篇“鄭捷死了,問題解決了嗎?”
:  
: 你看,現在這個案例...又來了,
:  
: 刑法第十九條規定:「心神喪失人之行為,不罰。精神耗弱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  
: 更不用說馬英九簽的那個公約...直接說不得處死,結果呢?
:  
:  
:  
: 大家依然還是只在乎“死不死”。
:  
: 這次法官心一橫,我照本宣科...不罰,你奈我何?
:  
: 然後呢?
:  
: 社會大眾依然只在乎“死不死”,這個法條都寫死的東西。
:  
: 大家罵到死,然後呢?這條法不可能改的。
:  
:  
:  
: 因為這是普世價值,連中國這種人權倒數的國家都有發展相關法條...
:  
: 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https://reurl.cc/NjQqdk
:  
: 5.1 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
:  
: 5.1.2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 a) 在发生危害行为时,能建立明确的精神障碍诊断;
: b) 被鉴定人对危害行为的辨认或控制能力削弱,但尚未到达丧失或不能的程度;
: c) 辨认或控制能力削弱由精神障碍所致;
:  
: 5.1.3 无刑事责任能力
: a) 在发生危害行为时,能建立明确的精神障碍诊断;
: b) 被鉴定人对危害行为的辨认或控制能力丧失;
: c) 辨认或控制能力的丧失由精神障碍所致;
: d) 参考标准:标准化评定工具检验在无刑事责任能力范围内。
:  
: 5.2 特殊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
: 5.2.1 反社会人格障碍者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 5.2.2 ...略
:  
:  
: 大家就繼續吵,死不死這個根本不會改變的問題。
:  
: ...不去改變背後的社會應對機制,強迫政府針對精神障礙者的監控跟管制,
:  
: 50年後依然在原地打轉,大家繼續矇著眼說:
: “處死這個就好,反正我不會是地獄倒霉鬼...”
:  
:  
:  
: 大家就死了這條心吧,這條法不可能改的...該改的是背後的監控機制,
:  
: 這問題就是最需要“預防”大於治療的案例;
:  
:  
: 講狠一點,精神障礙用藥一定等級以上的,全部集中管制,
:  
: 是不是就可以避免很多問題?你想用精神鑑定逃過死劫,
:  
: 那對應的就是會被集中管理,你也沒機會跑出去做壞事。
:  
: 當然我知道這有人權問題,但是這也是一個討論方向不是?
:  
:  
:  
: 不過,老話一句,大家依然繼續只在乎死不死,
:  
: 就是一種被動治療罷了,出事再處理,沒出事...沒差,等出事再說。
:  
:  
這位施主,我是小僧
累了嗎??
來聽一首歌吧
https://youtu.be/FETxNwT-uNA
貧僧認為您是一位慈悲為懷的善良眾生
有著普渡天下的大願
然而,因果業力又何曾是我輩能夠看穿的呢。
現在您與板友爭論的癥結點
其實就是這個世間一切衝突的根源,三毒之一的「嗔」毒
嗔恚無忍
人有恚忿之心。以迷心對於一切違情之境起忿怒者,惱怒打罵傷害他人。三毒中此毒為最惡
===
此話怎講?
如果仔細細想
您與板友爭執的「問題」其實不是同一個問題
您所希望解決的問題是:「這個世界上不再有鄭傑。」
而板友希望解決的問題則是「希望鄭傑不會再殺人。」
所以鄭傑死了其實就已經解決板友們的問題了呀
怎麼會沒有解決呢??
===
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
有時候我們不是為了殺人而執行死刑的
而是為了斬惡業
什麼惡業該斬?
當一個惡業能影響到整個社會的因果時,此業當斬。
如此說明,不知道您是否能夠理解呢??
阿彌陀佛。
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20-04-30 20:37:00
True.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20-04-30 20:37:00
五樓尻了一發,問題解決了ㄇ
作者: fup6456 (笨蛋)   2020-04-30 20:37:00
有ㄎㄧㄤ有推
作者: heat0204 (heat)   2020-04-30 20:38:00
很好
作者: pyrochlore (患得患失)   2020-04-30 20:40:00
善哉善哉
作者: fcuspy (芃芃魚)   2020-04-30 20:45:00
師父喝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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