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女高中生幫口交抵家教費 男大生挨告性侵不起訴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20多歲曹姓男大生,今年年初透過網路認識正準備學
測的女高中生,女高中生拜託曹男當臨時家教指導功課,但沒錢付學費,女高中生稱可以「
玩遊戲」、「不是18禁虐待那種都可以」,抵付學費,曹男心動上2小時的課後,就到旅館
讓女高中生幫他口交,女高中生母親得知後憤而提告性侵,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無法證明
曹男有強迫女高中生,今予以不起訴。
開庭時,曹男喊冤表示,當天是女高中生主動約她,只有讓她幫他口交,未違反對方意願,
否認性侵犯嫌。
檢方勘驗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無證據證明曹男有強迫女高中生跟他發生親密關係,且
女高中生的下體完全無傷,加上女高中生也表示不願提告,只是抱怨曹男之後還一直盧她,
「拜託再1次」,因此認定曹男罪嫌不足不起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20020
6.備註:
超爽的 哪邊可以認識苦學沒錢的女高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