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取締酒駕男遭撞擊斃大女乘客 桃警局長:符合用槍時機

作者: x265 ( )   2020-03-29 13:58:02
這就是警察腦袋有洞
想不開
或者說是太貪心了
拜託
現在是什麼時代呀
他能逃到哪裡去???
給你撞給你逃沒關係
監視器調出來
照樣去你家把你挖出來
到時候判的罪
絕對絕對比酒駕重很多
回到這件事
那當然是警察不對啊
駕駛做的事
後果絕對會比酒駕判得更重
又不是說駕駛跑了以後就再也抓不到了
當然啦
下次抓到的可能是別的警察
獎勵可能落到別的警察身上
問題是
人家又沒危害到警察的危險
你一樣可以在事後抓到他
最現實的錯誤
這樣一開槍
就危害到其他人的危險啦
結果就是殺死後座的乘客
說簡單點啦
那名駕駛的罪也很輕啦
有必要為了這種小罪開槍嗎?
用槍時機
是在危害到你的危險的時候
並不是說
酒駕的人要逃就是用槍時機!!!
作者: stupidboyu (大眼)   2020-03-29 14:02:00
等他撞死路人再來戰警察?
作者: kch0520 (prince0520)   2020-03-29 14:03:00
反串
作者: kutkin ( )   2020-03-29 14:03:00
桃園市警察有這麼好 早該去嚴抓違規停車就是為了績效....可能抓酒駕比較有績效
作者: rickey1270 (我大奈亞子毫無死角!!)   2020-03-29 14:04:00
真的應該給他撞比較好,省得惹一身麻煩
作者: j21802 (八德張孝全)   2020-03-29 14:28:00
又一個只會說風涼話的
作者: evilkyo922 (精靈)   2020-03-29 14:37:00
這社會真的病了,如果被酒駕撞死的是自己家人,還會出來說這種風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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