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雄惡男冒充女同性戀 少女失戒心答應「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2020-03-23 15: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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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林伯驊/高雄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高雄惡男冒充女同性戀 少女失戒心答應「交換照片」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謝姓男子涉在臉書上冒充女同性戀,讓一名少女同意「交換照片」,自拍傳送裸照,
高雄高分院依以詐術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謝4年半徒刑。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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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謝姓男子遭控涉在臉書上冒充女同性戀,讓一名少女失去戒心同意「交換照片」,當
少女自拍多張裸照、3段猥褻影片後傳送後,謝脅迫拍更多否則公布裸照,她嚇得封鎖;
不料相隔半年,謝再度稱已將裸照及影像上傳網路,她只好報案。高雄高分院依以詐術使
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謝4年半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從事服務業的謝姓男子,2017年9月間透過臉書認識一名未滿18歲的少女,但
當時謝的帳號暱稱使用假名「戴念庭」,還用女性照片當大頭照,假扮女生身分外,更以
女同性戀自居;謝從網路下載女性裸照謊稱是自己照片,向少女提議交換照片,少女因而
也自拍多張裸照、3段自慰猥褻影片傳給他。
不料幾天之後,謝姓男子再要求少女拍傳更多猥褻照片、影片,如果不答應,就要將之前
的裸照傳上網,少女於是將他封鎖;直到2018年4月11日晚間8點多,謝姓男子透過少女友
人聯繫上她,但一解除封鎖,謝就稱已把照片、影片傳上網,要求她再拍更多,少女感到
害怕隨即下線並報警。
警方獲報後至謝姓男子家中搜索,查扣他手機發現裸照及影片已傳送到雲端硬碟儲存;謝
接受偵訊、出庭審理也都認罪,並與少女家屬達成調解;一審考量,少女家屬同意若和解
金額付完,就不再追究,以此讓謝減輕刑度,依犯以詐術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
罪、2個以脅迫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未遂罪,合併判4年半徒刑。
全案上訴後,二審合議庭仍維持原判,此外,謝姓男子的電腦、手機含SIM卡都宣告沒收
,避免他藉著還原程式找回猥褻影像檔案。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434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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