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子在千萬租屋處輕生 法官判母親連帶賠270萬

作者: Arnol (還是太淺了)   2020-02-20 15:47:35
看文盲兼法盲鄉民耍低能推文崩潰真的好療癒
有臭罵智障法官的,也有崩潰說房價難怪這麼貴的。
可能是看不懂"在繼承遺產範圍內負連帶賠償責任"這幾個字吧
若遺產<270萬,拋棄繼承不就解了?
損失的還是房東懂嗎?
明明就是一個情理法皆符合的判決
鄉民也能崩潰
噗,有沒有鄉民失智列車的八卦?真夠好笑
※ 引述《FUBAR (進撃の肥宅)》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自由
: 2.記者署名 黃佳琳/高雄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男子在千萬租屋處輕生 法官判母親連帶賠270萬
: 4.完整新聞內文:
: 郭姓房東把房子租給馮姓一家5口,但馮家老二卻在屋子裡輕生,害房子變成凶宅,房東不
: 滿市價千萬的房子貶值,向郭家人提告求償270萬元,但馮家長女和長子因出嫁和在監服刑
: ,無法監督馮家老二的行為,法官判免賠,但這筆270萬元的損失還是得由馮母負責。
: 判決指出,郭姓房東在2015年間以每月1萬5千元的租金,把當時市價約700多萬元的房子租
: 給馮家,馮父在2017年底過世後,一家人持續租屋沒有搬離;2018年1月間,馮家老二在屋
: 內輕生,害房子變成凶宅,房東不滿,認為自己的房子市值漲價至1千萬,變成凶宅後害房
: 子貶值,提告向馮家求償270萬餘元。
: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根據不動產估價師報告,認定房子市值確實已破千萬,而自殺事故
: 市價減損比例27%,大約是270萬餘元;且屋內有自殺行為而致死亡,將使房屋成為凶宅,
: 凶宅是一般人嫌惡而不願買受或承租,足以影響交易導致房屋價值貶損。
: 由於房東提告要求馮母和長女、長子要連帶賠償270萬元,但馮家長女和長子因出嫁和在監
: 服刑,長時間不在家無法監督馮家老二的行為,因此被法官判免賠;而馮母雖辯稱孩子輕
: 生前沒有跡象,自己毫無所悉,但應在繼承遺產範圍內負連帶賠償責任,因此判她需賠這
: 筆費用,全案可上訴。
: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
: 過難關。
: 安心專線:1925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74082
: 6.備註:
: 這算給人添麻煩的自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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