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不在名單的應該怎麼處理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20-02-05 21:04:35
※ 引述《gp999999 (川川川)》之銘言:
: RT 昨天從武漢撤回來的班機
: 裡面很多不是原本在名單上的
: 還有好幾個根本不是台灣籍的
: 佔了一堆優先返回的人的位置
: 這些人應該可以算是偷渡吧
: 各位覺得怎麼處理比較好?
1.無我國身分證者(例如台商的從未來台過的中籍眷屬):
屬於偷渡!政府硬起來遣返、遣返前依照違反相關入境法規給予相應的罰鍰制裁。
2.有我國身分證之長居對岸有高度染病風險影響疫情的這次插隊上機的惡劣台商:
如果總統願意發布緊急命令,可以規定例外依照法律原理允許的公益理由,而溯及既往
處罰、遣返。
3.未來陸續要搞台灣的中共與哇哇叫的高染病風險台商:
請陳時中精靈一點(他很辛勞,但他實在腦袋思維速度不快,囧),適用災害防救法
第31條,去阻止爛台商強行插隊搭包機入境。附法條如後:
災害防救法
第 31 條
各級政府成立災害應變中心後,指揮官於災害應變範圍內,依其權責分別
實施下列事項,並以各級政府名義為之:
一、緊急應變措施之宣示、發布及執行。
二、劃定警戒區域,製發臨時通行證,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
三、指定道路區間、水域、空域高度,限制或禁止車輛、船舶或航空器之
通行。
.............................
十一、其他必要之應變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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