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主張收容所公開透明」 柯文哲再嗆

作者: spongegod (海綿神)   2020-02-03 17:30:50
※ 引述《evanc (Evan)》之銘言:
: 收容所的地點要公開
: 那麼現在那10個確診病患的隔離地點要不要公開?
: 要不要公布、優缺點都可以討論
: 問題在於這就不是市長職權,要說也是指揮中心來說,很難理解?
: 柯當然可以主張公開透明,這是言論自由
: 那一開始就只要說 "建議中央公布地點" 這樣不就好了
: 對市民有交代,責任也不在你市長
我傻眼,這篇沒頭沒腦的文章明明下午看的時候還沒什麼人理
怎麼突然就被推爆了
直接拿我政黑的文章來改
為何後送醫院不能公佈?
很多人說不公佈是為了病患隱私所以不能公佈
傻了嗎
現在衛服部每天跟你說是男是女、幾歲、做什麼工作、去過哪,連第10例是第9
例的誰誰誰都講
這是有比公佈地點還尊重隱私嗎XDDD
A醫院去B醫院報Case照慣例都只能講性別跟年紀而已了,其他無關醫療的都要刪掉
你就知道防疫在講疫情根本沒care這個好嗎
後送醫院之所以不能公佈,是因為一旦公佈了,出了病患本身以外
替他治療的醫師、護理師、治療師、藥劑師都會有exposure的風險
一旦被公開了,可能會連帶反過來影響對病患的治療方針
而病患作為醫療權力不對等的一方,他只能被動接受,沒有辦法做出有效救濟
因此,這可能會進一步影響到病患的醫療權,而這在醫學倫理上是不被允許的
(當然這只是其中一個最簡單的論點,還有更多五花八門超複雜的理論XD)
懂了嗎,這才是真正的理由,跟所謂的病人隱私、洩漏秘密無關,至少不是最主要關係
不然防疫中心天天報早就違反了好ㄇ
所以如果拿這個論點去看待隔離者,就會看到不同的面向
因為隔離本身並不是治療行為
隔離的地點被exposure了,並不會影響到隔離這件事情的有效程度
(理論上啦,啊實際上我看也沒人敢放媒體進去)
而隔離14天完沒事就放人了並不會接續公佈是誰;有事就後送醫院,同樣不會公佈在哪
所以公佈隔離地點的爭議,要遠比公佈病患治療醫院小非常非常多
再補充一點,很多人認為,因為不信任台灣人的水準,所以不能公佈
然後都會講各國民情不同
每次我提到日本處理大規模隔離是公佈地點的時候,總也會有人噴我這句
說日本水準比較高,台灣都鯛民
錯了,選擇公佈資訊,本身就是出自於對人性的不信任
人對於未知的事情向來都會有恐懼,所以大多數人寧可選擇待在牢裡,也不去走那條伸手
不見五指的暗道
公布地點反而是最容易解決恐慌的問題,因為他可以把未知的因素拿掉,然後把當地民眾
的憤怒化作社會成本轉嫁掉
「你不希望蓋在你家?不好意思,我也不希望呢,為了成全大我,還是犧牲小你吧!」
群眾的恐慌被轉嫁為小部分人的憤怒,而這憤怒又會被沒事的社會大眾轉嫁掉
簡單、暴力、卻有效
這就是為何大部份民主人權國家,或多或少都為公佈一些資訊
不說日本,美德法澳都要提到一些資訊,就是這樣
公不公布這件事本來就可以討論
你們要批評蚵痞放炮我沒意見
但要無限上綱到公佈是錯的、把主張公開的人都打成不理性族群
那就只會有更多人不爽你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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